设立时间:2024年11月29日宗旨:为凝聚爱心力量,促进社会和谐,助力公益事业高质量发展。资金使用范围:1.资助或开展与弱势群体、新业态劳动者及其子女有关的公益活动;2.资助或开展与青少年有关的公益活动;3.资助或开展与乡村振兴有关的公益活动;4.资助或开展与助老、环保、救灾有关的公益活动;5.符合基金宗旨的其他公益性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