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0日前市级社会组织须提交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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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5
晶报讯(记者 陈杏花)自2017年1月起,深圳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制度实行后,2016年12月31日前经深圳市民政局登记的社会组织均需在网上提交年度报告。5月25日上午,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简称“市社管局”)就填报注意事项召开公开咨询日,吸引了超过100家市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参加。
据悉,这是市社管局今年第二次召开此类咨询活动。此前,近200家市级行业协会商会、基金会已在4月31日前通过“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填报并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市社管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相关市级社会组织必须在6月30日截止前提交年度报告,符合要求的报告将在随后的10个工作日内,在“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对所公示的年度报告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向市民政局进行投诉。另外,市社管局将在6月开展《慈善法》相关培训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