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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留守儿童的“法官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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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7-03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陈海仪入选“我最喜爱的好法官”候选人
李明 文/图

陈海仪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李明 文/图

她是众多留守儿童的“失足救星”和“心灵使者”,被孩子们亲切地称为“法官妈妈”。她先后办结涉未成年审判案件4000多件,其中七成涉及留守儿童。她是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家事审判庭副庭长陈海仪!一位用爱心诠释法律的心灵使者,一朵盛开的碧水青莲。

日前,在最高人民法院、中央电视台联合举办的“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推选活动中,陈海仪名列26名候选人之一,也是我省唯一一名候选人。

陈海仪参加工作已有21年,而20年都在少年审判岗位上。在她的眼中,留守儿童就像自己的孩子一样,即使犯错了也不能离弃。一些失足留守孩子被家人厌恶,濒临自我放任自流的危险边沿,被她一个个挽救回来。

陈海仪从事少审工作以来一直追求的愿景,是如何让失足犯错的留守少年重拾信心、重塑自我、重归社会。

陈海仪忘不掉的阿霞,是众多留守孩子中给她留下最深刻印象的一个。年仅14岁的豆蔻少女,却有着与年龄不相称的不堪经历:她掐死了亲叔叔家不满6岁的堂弟。父母常年在外打工,从小缺少关爱的阿霞因为恨而向堂弟下手,让这个家族陷入了噩梦。父母直言让阿霞快去死,叔婶要求重判,还未涉世的孩子就这样被亲人给抛弃了。

案子交到了陈海仪手上。她阅卷时,不禁流下热泪,为阿霞感到可惜,并决意要让她感受到社会的关爱。

陈海仪就像从火堆里救自己孩子一样,奔走在阿霞父母和叔婶之间。长期以来练就的特有耐心和调解本领,最终让整个家族重归于好,重新接纳了阿霞。

同事们说,陈海仪这么做,不仅是出自母性的柔情,更多是来自对少审工作使命的深度理解和坚守。

阿霞判了十年。“十年对一个孩子一切都还来得及。” 陈海仪意味深长地说。

在陈海仪的积极推动下,广州法院依托创建的“羊城金不换”工程,帮教的失足少年中有30多人考上大学,300余人重新返校完成学业。

“对少年犯惩罚不是目的,教育感化挽救才是根本” ,这是陈海仪始终秉承的审判工作理念。在长期的审判实践中,她总结出一套 “挽救少年三步曲”,庭前规劝促退赔,庭中析法促悔罪、庭后勉励促振作,审判中注重社会关系的修复,提前为孩子顺利回归社会营造环境。

寓教于审,寓情于法,悉心帮教,陈海仪成为了失足少年的“救星”。如果说审判是事后挽救,她所做的,超越了普通法官的职责。

陈海仪还热心于普法教育,挽救孩子于未然。业余时间,她把审判台转移到三尺讲台,先后兼任10余所中小学的法制副校长、校外辅导员,同时担任普法、家庭教育讲师团成员,在全省100余所学校开展法制宣教200余场次,制作的法制流动板报在全市1571所中小学校、中专技校中巡回展出,组织模拟法庭30余场次,受众人数超过30万人次。

始终恪守廉洁底线,是陈海仪的职业担当。在审理某宗抢劫案期间,辩护律师几次打电话“拉关系”,都被她严词谢绝,律师只得打消了这个念头,将案件属5人共同犯罪的证据材料送到法院。陈海仪据此向公诉机关提出了补充侦查的建议,使同案人都受到了法律制裁。

目前,“我最喜爱的好法官”活动网络投票正在火热进行中,大家可登录央视网http://news.cctv.com/special/wzxadhfg/index.shtml为陈海仪投上一票。

(深圳特区报广州3月28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