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登录 / 注册 成为最可爱的人
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激励社会组织自我完善自我超越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1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甘霖 任琦)简政放权的背景下,越来越多对资源配置的权力被交还给了市场和社会,社会组织发展迎来重大发展空间。深圳社会组织发展一直走在全国前列,如何更好地促进社会组织积极发挥作用?正在召开的深圳市两会上,代表们建言献策。

“简政放权并非简单意义上的‘自我削权’,而是要腾出手来抓大事、议长远、谋全局!”这两天,在分组审议中,陈炳强等多位市人大代表谈到,简政放权不能只是做减法,“政社分开”是重新理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还权于民”全面提升社会组织的地位,把政府原来大包大揽的社会事务,托付给社会组织。

围绕社会组织如何练好“内功”、提升承接具体社会事务的能力,陈炳强提出一系列建议。在他看来,社会组织是社会力量的最大构成因素,有望成为购买服务的重要力量,政府在购买服务时选择社会组织,关键要看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市场化服务能力,能否保质保量地为政府提供服务,优胜劣汰,以此激励社会组织自我完善,自我超越。

陈炳强同时建议,要着力于研究出台履行行业自律性监管的有效手段与机制,行业协会等社会组织与政府脱钩后,应由政府部门制定行业协会监管机制,定期进行综合评审。并由政府部门建立运营行业监测系统,如实记录行业实际经营情况和社会组织的公平公正,为社会组织管理会员提供有效工具,为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提供保障。

陈炳强的建议引发袁建东等代表的共鸣。“兼职的非专业人士,精力、时间有限,全身心去参与社会组织事务是不可能、不现实的。”袁建东提交的一份调查结果显示,兼职人员依然是社会组织的主要人力资源之一。

袁建东为此建议,结合政府购买服务需求,推动社区服务、公益慈善类等与民生、弱势群体息息相关的社会组织配置专业社工,充分发挥社工在社区服务、公益慈善方面的专长,出台政府购买社工服务,助力社会组织专业化发展的政策、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