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类困境儿童可领460元-1900元生活补贴 |
罗莉琼 庄瑞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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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莉琼 庄瑞玉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有些儿童的父母在押服刑,有些儿童被父母弃养,还有些儿童或其父母重残重病以致生活困难,这些儿童该怎么办呢?作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城市,深圳从顶层制度设计、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探索儿童的救助和保障工作,位于观澜的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即将启用,这将为孤儿们提供更好的成长条件。
父母在押服刑、被弃养的儿童也有了新福利!日前,市民政局市财政委联合印发实施《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9月起,我市三类困境儿童可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即具有深圳户籍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儿童和父母一方重残重病的儿童,每月补贴金额从460元至1900元不等。
“920元补贴是关爱之举”
每天早晨,家住莲塘的小阳(化名)吃过外婆亲手制作的早餐,背上书包走路上学。5年来,小阳跟着年过七旬的外婆生活,而她的内心一直想念着父母。5年前,小阳的父亲因车祸中去世,母亲随后改嫁,年仅5岁的小阳跟外婆相依为命。
“小女孩性格活泼,喜欢参加社区的活动,她还是多场社区活动的主持人,社区的小朋友都喜欢和她玩耍。”罗湖安澜社工服务社涂社工告诉记者,小阳的外婆腿脚不方便,社工和居民都会给她们多点关爱,如邀请她们参加活动、陪伴外婆去办理证件等。记者采访了解到,小阳是深圳户籍儿童,《办法》实施后,小阳属于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而她由外婆抚养,可按我市散居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80%(920元)领取基本生活补贴。“920元补贴是关爱之举,这让我们感受到政府的温暖。”小阳外婆表示。
补贴标准提高且范围扩大
《办法》明确,困境儿童是指具有本市户籍、不满18周岁、具有家庭困境或自身困境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以及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的儿童。具体来说,分为三类,第一类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在机构集中供养的每月可享受1900元生活补贴,分散供养的每月可享受920元生活补贴;第二类是重残儿童、重大疾病儿童,低保家庭的每月可享受805元生活补贴,低保边缘家庭的每月可享受575元生活补贴;第三类是父母一方重残或重大疾病的儿童,低保家庭的每月可享受690元生活补贴,低保边缘家庭的每月可享受460元生活补贴。
“《办法》出台前,我市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补贴尚属空白。今年,广东省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的生活补贴定为每月500元。”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深圳作为经济特区,生活消费水平较高,每人每月500元的标准明显滞后于我市生活消费水平。深圳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补贴标准提高,并新增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儿童和父母一方重残重病的儿童。
市民政局党委书记、局长廖远飞表示,困境儿童与其他困难群体相比更为弱小更为弱势,更需要得到党委政府和社会的关爱。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政策的出台,可以说是我市在建立了孤儿养育保障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将家庭困境或自身困境的儿童的基本生活保障纳入制度性安排。
监护人可向街道提出申请
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如何申请领取生活补贴呢?《办法》规定,困境儿童的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可以困境儿童的名义向其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应的材料。街道办事处(含社区工作站)负责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申请的受理,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等方式,对困境儿童家庭的收入状况以及其他证明材料等进行调查核实,再报区民政部门审批。区民政部门审批后,再由街道办事处于次月起向申请人发放基本生活费补贴。
与此同时,街道办事处应对困境儿童建立个人基本信息档案,对补贴发放情况定期核查,实施动态管理,及时根据困境儿童的变化情况调整或终止补贴的发放。对骗取补贴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深圳儿童福利改革 推出五大福利举措
举措一:建立健全儿童福利保障体系。
自2011年以来,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落实我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关于调整我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弃婴救助管理工作的通知》、《孤残儿童家庭寄养评估规范》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规范》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围绕加强儿童健康、教育、福利、法律保护工作,强化孤儿养育保障、健全孤儿救助制度,以及规范孤残儿童家庭寄养和儿童福利机构服务行为等作出了系统的制度安排,为加快发展儿童福利事业、构建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提供了有力支撑。
举措二:建立孤儿最低生活保障制度。
深圳是适度普惠型儿童福利制度建设试点城市,不断建立完善孤儿等特殊儿童在生活、医疗、康复、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分类保障制度。
2014年1月1日起,我市孤儿最低养育标准整体提高15%,福利机构集中孤儿1712-2203元/月/人,散居孤儿1150元/月/人,并推动建立成年孤儿安置制度。
举措三:推进建立我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补贴制度。
今年9月,市民政局市财政委联合印发实施《深圳市困境儿童基本生活费补贴发放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16年9月起,我市三类困境儿童可享受基本生活费补贴,即具有深圳户籍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和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重病儿童和父母一方重残重病的儿童,补贴金额从460元至1900元不等。
举措四:助推儿童福利硬件设施建设。
我市原儿童福利院建设项目更名为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项目,核定投资1.9亿元。该项目将于2016年底竣工,预计2017年上半年投入使用, 新增儿童床位700张,将大大地提升我市儿童福利保障水平。
举措五:投入1200多万元助孤残儿童康复。
自2004年民政部启动 “残疾儿童手术康复明天计划”以来,我市“明天计划”工作已走过了12个年头,各项工作进展顺利,成效显著。截至2016年9月,市社会福利中心、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三家福利机构及低保家庭儿童已实施手术和康复矫形831名,均得到良好的医疗康复效果,手术成功率达到99%。手术康复经费累计达到1293.69万元,矫形器费用约为116.7万元,康复营养服务费约为190.3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