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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罗典) 9月23日至25日,第五届中国公益慈善项目交流展示会(下称“慈展会”)在深圳隆重举行。今年慈展会以“以法兴善,助力脱贫”为主题,着力打造专业化慈善交流平台。时值9月1日中国首部“慈善法”正式颁布不满一个月,因此受到了政府、企业以及民间组织的极大关注,社会公众都热切期待着首部“慈善法”的颁布会给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 9月24日,慈展会上,在中国香港新家园协会主办、新家园社会服务中心承办的“慈善法实施:社会服务创新与可持续发展”专题研讨会上,深港两地公益人共论“慈善法”,探讨新形势下慈善事业社会服务的创新与可持续发展。 公益慈善事业应走向现代化 “慈善法”的颁布给中国公益事业的发展带来新的机遇,这个领域涉及的法律问题、登记问题、筹款问题等等都有了法律及政策制度层面的保障,行业开始走上规范有序的健康可持续发展之路。 清华大学邓国胜教授认为,“慈善法”的颁布给公益慈善事业带来挑战。虽然“慈善法”为社会服务机构募集社会资源打开了大门,有可能改变社会服务机构收入来源过于单一的局面,但是社会服务机构能否抓住机遇,还面临来自项目管理能力巨大的挑战。同时,社会服务机构不仅需要提高服务效率、质量,赢得社会的信任,也需要通过项目设计,提高项目筹款。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的挑战以及信息披露的挑战,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应当定期向社会公开其募捐情况和慈善项目实施情况,应对这些挑战会促使公益慈善事业走向现代化。 企业社会责任是品牌投资 香港大学荣誉教授梁祖彬先生认为,“慈善法”的颁布会加快整个中国公益慈善事业的发展。随着中国“慈善法”的颁布,越来越多的企业将投入到公益慈善事业中,因为投入慈善公益事业,是企业社会责任的体现,而其本质是对企业的“品牌投资”而非“品牌消费”,社会大众更乐于接受在公益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这种“品牌投资”可以增加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强化凝聚力;企业的社会责任同时还表现在对于企业的“技术转移与传授”,能够带动更多的生产力产出;而与此同时,企业更容易获得社会“配对资金”和“专项鼓励”,也将给企业带来良好的社会效益。 创新推动“三方合作机制” 此次亮相慈展会的新家园协会自2010年起致力于服务新来港、少数族裔人士及其他弱势社群,创新建立“三方合作机制”。梁祖彬表示,企业联合NGO组织共同推动公益慈善事业,是一种慈善组织现代化象征,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有利于公益慈善组织两条腿走路,有利于公益慈善组织长期发展。 所谓新家园三方合作机制即:将政府、企业与社会组织有效联合起来共同推进公益慈善的发展,三方通过持续的互动,建立稳定互信的合作关系。新家园协会的副会长张茵女士表示,在“三方合作机制”下任何一方都是参与者,形成一种共赢的态势,这种发展方向也是一种社会服务工作的发展趋势,可以让“官、商、民”共筑公益慈善大舞台。此次研讨会将促进更多的社会力量共同加入到这个大舞台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