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 善 大 家 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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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9
融金所首席文化官刘豐磊:
《慈善法》为企业做公益指明了方向,为企业参与公益提供政策利好。企业可用金融为工具为公益服务,实现公益资本保值增值,并为公益持续发展注入资金,发动更多的人投身公益慈善。
融金所在市慈善会成立了冠名基金,主要做教育类和环保类公益项目,并用金融工具撬动社会资源进入公益领域。比如融金所通过上线公益金融产品,让消费者在投资时拿出部分收益捐到冠名基金中,让基金有造血功能,从而能实现在全国建公益图书馆等助学计划。此外,融金所还将通过公益众筹方式,与海洋保护社会组织合作,资助专业潜水员潜入南澳海域捡垃圾。
深圳市慈善会·德义基金秘书长周家沛:
《慈善法》为我们做好慈善工作、发展慈善事业提供了法律保障,其中,该法对慈善募捐做了明确的规定。目前,网络募捐较为盛行,期望民政部指定的慈善募捐平台能够切实履行服务公益组织的职责,尽量减少诈骗的行为。《慈善法》并未禁止非民政部指定平台为公益组织提供更多服务,希望深圳现有的、以及更多服务平台能够继续提供更多服务。
同时,《慈善法》进一步放开公募资格,慈善组织有机会获得公募权,极大地激发了慈善组织的活力。我国大部分的慈善组织都非常专业,能专注有效解决社会问题,公募资格放开后,他们的运作机制将更为灵活,从而为社会做出更多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