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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公益诉讼“亮剑” 剑指环境污染损害案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7

市检察院首例行政公益诉讼启动诉前程序,向城管部门发送检察建议
谢馥蔓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谢馥蔓)近日,深圳市检察院因市城市管理局不履行职责,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市城市管理局发送检察建议,收到良好的法律监督效果。

市城市管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整改,涉案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这是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后,我市检察院首次“亮剑”行政公益诉讼。

市人居环境委员会于今年2月4日书面向市检察院移送该涉嫌环境污染损害案件的线索,说明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民主社区的土地上存在非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建议市检察院对此予以监督。接到线索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专项工作小组立即启动公益诉讼程序,依法立案展开调查。

经过对相关材料的仔细分析和多次实地现场查看,发现危险废物非法倾倒点位于宝安区沙井街道办事处民主新村西侧,紧邻深圳市第七高级中学和海上田园风景区,周边分布有菜地、鱼塘等生活区。倾倒废物所涉地块面积约30万至40万平方米,废物倾倒总量应在3000吨以上。经对现场废弃物鉴定证实,所倾倒的危险废物内含有大量的氰化物和铜、镍、铬、锌等重金属离子,各危害成分浓度均大幅超过限值标准。由于所倾倒的危险废物面积大、范围广、时间久、毒性强,导致所在地的土壤、地下水和周边水体受到严重污染,极大地破坏了当地的生态环境。

深圳市检察院于2016年3月23日向市城市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有效履行职责,加大执法力度,对上述违法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行为予以监管和处罚,以达到保护环境的目的。

4月23日,市城市管理局监察支队负责人到市检察院,对检察机关就本案的监督表示感谢,并递交《关于办理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情况报告》,向市检察院通报该局对检察建议书的办理和整改情况。报告称,收到市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市城市管理局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调查核实工作,先后3次到涉案地点调查情况、督办处理。市城管监察支队会同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在沙井街道办事处召开案件通报会,要求参会单位高度重视市检察院指出的非法倾倒废弃物的问题,采取设置查看岗等有效措施控制涉案现场。与此同时,根据城市管理的属地原则,市城市管理局还向宝安区城市管理局下发《关于交办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的通知》,要求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加大监管和执法力度,坚决杜绝类似违法行为的再发生。宝安区城市管理局已经形成本案的书面报告提请区政府,将会同沙井街道办、区环保水务局、区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处置涉案地块非法倾倒的废弃物,共同打击非法倾倒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