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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记者 陈龙辉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是基层治理工作中极其重要的一环。人们都常说“平安”二字值千金,无论是居家还是出行,治安状况历来是居民热切关注的问题。深圳近期开始每周发布公共安全指数,立刻引起市民的关注。 深圳流动人口与户籍人口比例严重失调,给社会治安带来巨大压力。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的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城市规模不断扩大,人口总量不断增加,人、财、物流动加速,刑事案件整体上一直处于高发状态。根据《深圳政法年鉴》公布的1995年~2010年的犯罪统计数据,深圳的刑事犯罪总量呈整体上升趋势,犯罪现象也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日益增多,不过这一状况在近几年得到扭转。 流动人口多给人员登记管理出了难题 初次见面的深圳人,寒暄过后喜欢问对方:“你是哪里人?”这个城市里的人们来自全国各地,目前实际管理人口已经达到2000万人,但户籍人口只有400万人。而同为一线城市的“北上广”,户籍人数一般占到总人口的六成左右。 深圳这种严重倒挂的人口结构可以说是全国绝无仅有的,给城市综合治理增加了不少困难。官方统计的社会治安和刑事打击数据表明,深圳的犯罪嫌疑人中,外来流动人口(非深圳户籍人口)占深圳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总数的95.9%,具有明显的外源性犯罪特征。 针对流动人口多的特点,深圳推出了网格化管理,一批社区网格信息员每天对所负责区域居住人员信息进行采集和更新。但即便如此,并不是所有深圳居民都能够顺利登记到信息,尤其是原特区外地区工厂多、人员流动性大,信息登记难免会有疏漏。人口的流动性也给深圳的综合治理人员配备出了难题。 群防群治出效果 但治安综合治理任重道远 “预防胜于控制”,最好的治安策略是提前处理问题,采取措施预防犯罪而不是事后补救。近些年,深圳将社会治安工作重心前移,“管控”、“严打”没有放松,但是加大了综合治理等“防”的措施。“网格员”、“楼长制”等一批群防群治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群防群治充分发挥人的作用,高清探头的视频围合、外来人口信息数据维护等则发挥了科技因素作用。 此外,发挥基层“社会细胞”自身的治理作用也起到很好的效果,平安社区、平安校园、平安家庭、平安医院、平安车站、平安工地、平安娱乐场所等“平安细胞”工程,从小处着手,共同织就了一张平安网络,效果显著。2011年,全市警情数和立案数均大幅下降,2012年3月,国际刑警组织给深圳警方颁发了杰出贡献奖章。2013年,深圳全市110刑事治安总警情连续第5年下降。2014年,深圳刑事立案数同比下降11.2%。 但从犯罪率来看,深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任重道远,仍然有不少工作要做。 综合治理需政府、社会组织、个人三方面协作 深圳的快速发展带来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吸引了很多前来就业的人群。他们有的学历较高,前来深圳谋求更好的发展;有的虽然文化素质低,但就业机会多,只要勤劳吃苦也能谋生。不过,低学历人群总体上收入低,生活压力大;另一方面由于缺乏法律意识,有的人在遇到诸如欠薪、经济纠纷、情感纠纷等事情时,不是寻求社会机构、法律的帮助,而是试图通过自己的方式解决,“维权意识超越了法律意识”,往往容易触犯法律。据统计,深圳相关案件的犯罪嫌疑人中,初中以下学历人员所占比例为84.9%。 市委政法委综治办主任张崐分析,除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的提高对社会秩序、治安也能起到促进作用。公民意识是指公民个人对自己在国家中地位的自我认识,其实也是一种主人翁意识。作为主人,公民应该有责任感、使命感和权利义务观。“来了就是深圳人”的口号,其实召唤的就是一种城市认同感、一种公民意识。 深圳不乏高素质人群,他们不仅法律意识强,有些人还自觉不自觉地树立起了强烈的公民意识,令这个城市变得越来越文明有序。但还是有些人缺乏公民意识,小的方面诸如交通违法、随手丢垃圾等;大的方面甚至制造假冒伪劣产品、偷工减料、制造污染、制造安全隐患等。而由于人们已经习惯于政府对所有事情大包大揽,因此容易把所有的问题都归咎于政府部门。比如电动车泛滥时批评政府不作为,政府整治电动车时又批评政府乱作为。张崐说,事实上综合治理是政府、社会组织、个人三方面的事。 社会组织未充分发挥自身作用 深圳经济活跃、人员流动大,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因为种种利益冲突容易产生矛盾,而公安机关的警力又相当有限,无法及时有效处理所有的社会治安问题。解决这一问题的最佳途径就是让治安问题回归社会,通过社会组织连接政府与社会,让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安问题的解决,协助政府维持社会治安秩序和解决社会治安问题。 目前,深圳有着近万家社会组织、公益服务机构。社区里不仅有人民调解员,还有法律顾问、社工组织,甚至还有心理咨询师。所有的这些社会组织一方面能够及时发现、帮扶需要帮扶的对象;另一方面还能丰富居民的生活,帮助他们提升相关技能;更重要的是可以调解各类纠纷,避免矛盾激化。 据2015年深圳市命案防范工作会议公布的数据,深圳“民转刑”(因民事纠纷引发刑事案件)命案占全部命案的73.3%。其中,以感情纠纷、家庭纠纷、利益纠纷引发的案件居多。由此可见,目前这些社会组织没能够得到充分利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