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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火论道·慈善法来了,深圳在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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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

中国为慈善立法可谓“十年磨一剑”。在经历长达10年的调研和起草后,被喻为“开门立法”典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立法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可谓“一朝提速”:

  2015年10月和12月,草案先后两次提请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2016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通过,2016年3月16日,习近平正式签主席令公布《慈善法》。这标志着中国进入依法治善新阶段。

  3月18日,由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和深圳市慈善会联合主办的“星火论道”,第一时间进行贯彻落实《慈善法》,首期主题论坛聚焦慈善法,以“战略慈善、社会创新与财富归属”为主题,在深圳大学图书馆南馆报告厅举行,来自社区基金会、冠名基金、社会服务中心等慈善组织和金融、地产、电子、科技等关注慈善的爱心企业等300多人参加了论坛。

  大爱深圳:第一时间落地衔接《慈善法》

  作为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深圳不仅创造了举世瞩目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也推动了慈善事业的跨越式发展。全国人大审议慈善事业的基本法,对全中国的公益慈善界来说可谓“久旱逢甘霖”,深圳的公益慈善界达人们更是都期盼深圳可以让《慈善法》尽快做好落地衔接。在第一部国家高度立法的《慈善法》颁布之际,深圳更是第一时间来进行贯彻落实慈善法,专门来倡导慈善法。

  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表示,第一个慈善法出台以后,接下来法律的正确解读、实施和配套制度之健全才是关键,特别是我们怎样具体执行。作为全国慈善发展先锋城市的深圳,第一,我们要更加明确树立和塑造慈善制度,第二,我们会着重进一步让深圳市的慈善事业法制化,规范化;第三,打造一些慈善相关行业组织,第四,形成“互助,共享、阳光”的深圳慈善文化,第五,经营慈善发展和经济共聚,充分利用经济共聚打造慈善事业。

  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章必功院长指出:北京颁布《慈善法》深圳召开研讨会,深圳反映很灵敏,这是“大爱之城”深圳这座城市浓厚慈善气息的本能反映。接下来,《慈善法》如何落地和衔接,深圳需要清醒的认识到:慈善事业发展应该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就是基础慈善:扶贫济困,解忧排难。第二是中级阶段,办学校,设医院,聚焦民生公共时事。第三个阶段,弘扬社会价值观,石高级阶段。

  慈善之城:一张国际创新型城市名片

  作为“慈善之城”、“关爱之城”,深圳由于人均捐赠额数次达到全国第一而连续三届被评为全国最具爱心和最慷慨城市,被授予最高级别的七星级“慈善城市”称号,在社会工作创新和慈善事业发展方面,一直有着诸多的探索和实践。从在全国率先推出“巨灾保险”,到成为全国“慈善信托”试点;从中国公益慈善项目大赛的“花样玩法”,到“公益创客”孵化器落地,通过慈善资产托管、公益创投、创设社会企业、设立冠名基金、研发媒体公益平台、开展联合劝募行动等方式,以商业手段解决问题的“社会企业”到“公益慈善+”全面跨界,深圳公益慈善创新一直在路上,引领着中国公益慈善发展,并使之成为慈善时代风尚。

  深圳市政协常委、市慈善会秘书长房涛指出,《慈善法》提倡“大慈善”的国际创新理念,将慈善从解决贫困问题范围扩大到教育、医疗、文化、体育、环保和社会服务等领域,将慈善的慈善事业就自然和社会发展与提升有机地结合了起来,为全社会的爱心事业提供制度支撑,所包含的诸多亮点,运用商业的智慧解决社会问题,将助推拥有“慈善之城”国际名片之称深圳,正式开启“新慈善、战略慈善”的社会创新时代。

  南开大学的深圳研究院常务副院长赵雨清教授认为,落地衔接《慈善法》,人才是重中之重。要构件一个和谐的社会,那么这个社会一定要有爱,必须也应该有的一个社会专业高级人才,但是目前这个缺口非常大。我们在大力发展经济创新人才,我们也需要大力发展社工、义工和慈善人才。深圳,要像培养经济建设人才一样,以公益人才培养为己任,建设公益人才的“黄埔军校”,这是我们教育的责任和历史使命。

  星火论道:感知全球慈善风云,聚焦社会创新热点

  “星火论道”,集方家于一堂,聚焦社会工作、公益慈善与社会创新前沿热点,是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和深圳市慈善会联合主办的系列高端对话访谈节目。此次首期论道,感会风云,奋其智勇,聚焦《慈善法》,邀请到了深圳市民政局副局长侯伊莎、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工作学院章必功院长、南开大学深圳研究院赵宇清院长、《中国慈善家》执行主编宋厚亮以及各个基金会等慈善机构的秘书长,共同华山论剑。

  深圳市政协常委、市慈善会秘书长房涛指出,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慈善法今日得以通过,历史意义不可低估。回想四百多年前,英国《伊丽莎白法》(即《慈善法》)实施,与同期颁布的《济贫法》一起成为民间与政府共同为社会筑底的典范。《慈善法》它最大的意义就是开门立法,第一次把慈善从简单的活动独立上升到一个事业、一个行业的高度。

  《中国慈善家》执行主编宋厚亮指出,未来的十年,是中国的慈善事业飞速发展的十年。本次《慈善法》的出台,聚焦社会创新,吸引了全球的目光,这是中国的企业家包括全球的企业家转型的一个重大方向,它将指引企业家到慈善家的转型怎么做?企业家如何更好更有效的做慈善?作为中国经济特区的深圳,践行《慈善法》的条件得天独厚,因为社会创新与社会企业需要运用商业的思维,而深圳经济飞速发展同时催生了一大批富有社会责任感的企业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