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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知道自己捐的钱有没有被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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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3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9日在北京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慈善法草案的说明。草案分为12章、112条,对慈善活动进行明确界定,同时在规范慈善组织设立运营、慈善财产来源和使用、开展慈善服务、促进慈善事业发展等方面作出规定。

李建国介绍,此次草案的修改包括明确了慈善组织的定义及其设立程序、规范慈善组织的行为准则和内部治理、强化慈善组织的信息公开义务,以及慈善事业发展的促进措施等。

此前慈善法草案已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两次审议。该法律草案此次如获通过,将成为中国首部慈善法。

放宽网上公开募捐限制

这次提请审议的新草案规定,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开展募捐的,应在民政部门统一或者指定的慈善信息平台发布募捐信息,也可同时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这意味着,最新公布的慈善法草案放宽了对具备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通过互联网公开募捐的限制。所有慈善组织对通过互联网募捐、发布募捐信息的平台或将拥有自主选择权。而此前的草案规定,只有“在省级以上民政部门登记”的慈善组织“可以在其网站发布募捐信息”。

李建国介绍说,草案对公开募捐作了规定,慈善组织开展公开募捐须取得公开募捐资格。李建国称,草案在现行有关规定基础上适当扩大公开募捐的主体范围,依法登记或者认定满两年的慈善组织可以申请公开募捐资格。

扩大慈善信托受托人范围

李建国表示,草案确定了受托人的范围。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以由委托人确定其信赖的慈善组织或者信托公司担任。而在草案二次审议稿修改稿中,受托人被限定为慈善组织。

说明中显示,慈善信托属于公益信托,是指委托人基于慈善目的,依法将其财产委托给受托人,由受托人按照委托人意愿以受托人名义进行管理和处分,开展慈善活动的行为。

草案对受托人范围的最新规定意味着,慈善信托委托人在选择受托人时将有更多选择。

草案明确慈善信托的备案制度。草案提出,设立慈善信托、确定受托人和监察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受托人应当在慈善信托文件签订之日起七日内将相关文件向受托人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备案。

分量很重的慈善法,究竟有什么亮点

历时10年,我国首部慈善法草案终于提交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

在人大新闻发言人傅莹看来“分量很重”的慈善法草案,究竟有多重?它将如何影响捐赠人、受益人、志愿者、慈善组织、政府部门,乃至全社会?记者为您梳理出了慈善法草案的九大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