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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去年资助学生 23万人次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3
资助体系从幼儿园到博士生全覆盖,资助金额3.62亿元
姚卓文
我市建立了覆盖学前教育至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体系。
深圳大学新生报到时开辟贫困生绿色通道。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姚卓文

伴随着新学期开学,我市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学生资助工作随即启动。记者从市教育局了解到,我市在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的基础上,调整完善了一系列政策,现已建立健全覆盖学前至高等教育各学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完成了从幼儿园到博士生等20多个学生资助项目的申报评审和实施。去年全年资助学生数约23.06万人次,资助金额约3.62亿元。

中职免学费人数突破10万人次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市已建立健全覆盖从学前至高等教育各学段的资助政策体系,在学前教育学段有“儿童健康成长计划”(普惠资助)和“保教费资助”(困难资助)政策,两项政策既探索建立合理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又重点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接受教育权利,学生资助配合普惠资助试点开展学前教育生活补助政策,走出了一条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困难资助的“深圳路径”。

而在义务教育方面,重点关注服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深圳高水平实现城市义务教育免费政策,推行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日常运行经费生均拨款制度,全市均按省一级学校保障标准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补贴,2015年实行全市统一最低标准,即小学生4300元/年,初中生5800元/年;民办学校则予以学位补贴,小学生5000元/年,初中生6000元/年。我市还对低收入家庭学生、孤残学生实施学生服费资助政策。各区结合实际增设本区特色资助政策,如外来务工子女关爱计划、牛奶补助政策等。2015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共资助1361人次,资助资金约90.68万元。

高中教育学段继续推进中等职业教育免费与助学金资助相结合,全面实施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应助尽助”与特困生重点帮扶相结合的资助政策。值得一提的是,我市在全面贯彻国家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基础上,扩大了免学费范围,并按照在校生20%比例设立紧缺专业助学金,使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比例达90%,助学金比例达30%,基本实现了中等职业教育普惠资助。其中2015年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人数突破10万人次,比上年增长了19%;资助资金达1.95亿元,比上年增长了29.14%。

2015年我市继续实施深圳生源贫困大学新生学费资助政策,该政策不分户籍,由市财政出资对我市生源贫困家庭大学新生给予6000元的一次性学费资助,包括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毕业生,保障家庭经济困难高中毕业生顺利就学,共资助332人,财政投入199.2万元。高等教育的资助方面着力打造地方奖助学特色,在全面执行国家资助政策基础上,实现从大专学生至博士研究生国家奖助学政策全覆盖的同时,着力推动各高校结合实际打造地方奖助学特色。

政府资助与社会资助“双轮驱动”发展

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除了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外,我市还积极协调社会资助活动,充分发挥社会资助的积极性,弥补政府资助的不足,进一步从制度上确保“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在高中教育阶段,与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合作,实施普通高中特困生伙食费补助和临时教育救助等学生资助项目,其中临时教育救助项目是对在校学生本人或家庭遭遇突发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实施的临时资助和教育救助,进一步确保在校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遭遇突发变故而失学。

在高等教育阶段,与深圳市教育发展基金会联合实施高校特困新生教育救助等项目,对当年被本专科学校录取的深圳低收入家庭子女实施教育救助,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以及积极向我市低收入家庭大学生推介深圳市民政局、深圳市慈善会和深圳商报联合发起的“雏鹰展翅”计划等。

建构面向市民的学生资助服务机制

据了解,为了方便市民办理和咨询包括学生资助在内的教育事务,我市探索构建深圳学生资助服务体系,去年市教育局建立了全市教育服务大厅。深圳市教育事务和学生资助中心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教育服务大厅开设学生资助政策咨询和业务受理窗口共3个,设立全年学生资助咨询热线电话2条,已建构起面向学生、家长、学校和社会的市级学生资助服务机制,并与全市各区和学校综合服务窗口联动,形成全市学生资助服务体系,提升学生资助公众服务满意度。

此外,在推进深圳学生资助服务过程中,建立起全市学生资助政策服务工作机制。分市、区两级建立直达基层学校和幼儿园的学生资助政策服务工作机制:市级直接服务至全市普通高中、中职学校和高校;区级直接服务至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协助市级做好辖区内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政策服务工作。直达基层的政策服务机制建立,保障了国家和深圳市的学生资助政策贯彻落实不走样,也保证能及时掌握基层执行政策的最新动态,为政策的修订完善和研究制定提供第一手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