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抽检将 重检“专项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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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6-02
深圳特区报讯(记者 盛佳婉)近日,市民政局下发《关于加强深圳市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的通知》,对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的有关问题进行规范,并明确指出,下一步,登记管理机关将把专项基金作为社会组织抽检的重点检查问题。
《通知》明确指出,登记管理机关将把基金会专项基金作为社会组织抽检的重点检查问题,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
2015年12月24日,民政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基金会专项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重点围绕“谁来管、管什么、怎么管”等问题,分别从基金会、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各自在专项基金管理中应当发挥的作用和承担的责任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