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 登录 / 注册 成为最可爱的人
当前位置: 首页> 正文
社会组织也要反腐 应完善管理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1
韵西
▲省政协委员、深圳市公立医管中心主任王大平在大会发言。深圳晚报特派广州记者 胡琼兰 摄

深圳晚报讯 (特派广州记者 陶韵西) 政府购买服务日趋升温,然而如何遏制“红顶中介”等现象,令政府大伤脑筋。1月24日下午的政协会议发言上,广东省政协委员、致公党广东省委员会副主委、深圳市公立医管中心主任王大平建议,应尽早出台《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并在广东经验基础上推动国家层面立法。

政府购买服务是深圳市乃至整个广东省“简政放权”的一种比较流行的模式,同时也是社会治理的一大重要辅助力量。在食品安全监管、社会保障、医疗卫生、公共交通等领域,均有各类社会组织去承接政府转移出来的职能。

据王大平透露,目前省级社会组织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资质的已达909家,仅深圳市的社会组织就承接政府职能转移事项97项,每年政府购买服务资金约10亿元。

但同时,社会组织也暴露了许多腐败现象。王大平表示,致公党最近调研时发现,个别社会组织变成“红顶中介”,产生权力“外溢”;而一些社会组织还存在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收费程序不完备、只收费不服务等现象。

另外,多数协会存在鱼龙混杂、收费和服务不匹配的现象。“我们调研的某科技企业,主动或被动加入的行业协会就达17个之多,每年会费从几千元到十几万元不等。”王大平说。

王大平认为,“法律法规缺失、呈现碎片化”是首要原因。比如深圳2014年制定的《深圳市社区基金会培育发展工作暂行办法》,有效期仅为6个月,尚未真正执行就已超过有效期。

因此,王大平建议,进一步完善并加快颁布实施《广东省社会组织管理条例》,在社会组织登记、依法自治、综合监管、信用建设等体制机制方面提出一揽子方案,以解决社会组织的迅速发展和法规严重滞后之间的矛盾。同时,在总结广东实践经验基础上,积极推动国家层面对规范社会组织行为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