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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勇 在信任稀缺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社会道德经不住“晕倒哥”的透支,“晕倒哥”只会让人们的爱心和社会的善意进一步滑坡。 3日上午,浙江省江山市峡口镇的集市上,一名男子突然昏倒在路边。当地派出所民警和当地市民为这名叫杨祖映的男子提供了救助,并给他凑了路费回家。但此后,民警搜索相关信息却发现,杨祖映的名字出现在广东、河北等地的新闻中,且都发生昏倒街头的情况。此消息一出,有网友给该男子冠以“晕倒哥”的名号。 无独有偶,前几日安徽媒体报道了一位名叫郎克友的“晕倒哥”,与这位名为杨祖映的“晕倒哥”一样,也是辗转全国各地在街头假装晕倒,以自身家庭生活的困难和自身的流浪汉身份,博取公众的同情,骗取、获得好心人和公安等部门提供的救助。但是,不管“晕倒哥”是否真的属于社会底层民众,“晕倒哥”的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在打悲情牌,以博取人们的同情心,达到骗财的目的。 实际上“晕倒哥”辗转全国各地屡屡获得成功,证明我们这个社会并不像有些人理解的那样缺乏爱心、同情心。相反,大多数市民遇到了“晕倒哥”,会选择上去帮一把,给予财物救济,并不会让“晕倒哥”遭受摔倒老人无人扶的境遇。从这点上说,“晕倒哥”的产生,反证出我们这个社会还是温暖的。 然而,严重的问题是,在信任稀缺的当今社会,我们的社会道德经不住“晕倒哥”的透支,“晕倒哥”只会让人们的爱心和社会的善意进一步滑坡。因为“晕倒哥”多了,人们都知道了这种新骗局,就会演变成“狼来了”的故事。热心市民对路上晕倒的人,就会保留一颗警惕心,在伸出援助之手之前不得不考虑这是不是一位骗钱的“晕倒哥”。如此一来,可能让一些真正晕倒的流浪汉、底层民众得不到人们的援助之手,感受不到社会的温暖,酿成悲剧。 面对层出不穷的“晕倒哥”,既需要道德扶起,也需要法治拐杖扶起。首先,对于晕倒街头的流浪汉,不管是不是“晕倒哥”,公安机关、好心市民应当从善意出发,将他们送到当地的救助站或者联系当地的救助站,交由救助站履行法定救济义务。其次,政府要对“晕倒哥”进行必要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心理救济,让他们掌握一技之长,能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收入,让他们结束街头生活。此外,对于存在虚构事实的“晕倒哥”,实质上已经涉嫌诈骗,轻则,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追究责任;重则,要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提高“晕倒哥”的欺骗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