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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田保税区社会管理职责移交福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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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12

深圳晚报讯(记者 梁尹星)福田保税区的管理问题一直备受外界关注。昨日,深圳市经济贸易和信息化委员会(市经信委)与福田区政府签署《福田保税区管理职责交接备忘录》(以下称“备忘录”),把福田保税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责,移交给福田区政府承担,具体包括:建设、城市管理的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监管,绿化、垃圾站运行维护及市政公用设施维护管理工作;市政道路、人行道的建设;劳动就业登记和劳动管理事项以及政府采购服务项目等。

曾经的标杆如今的鸡肋

福田保税区于1991年5月经国务院批准设立,1993年2月18日隔离围网设施通过海关总署验收,海关监管面积1.35平方公里。经过20多年的发展,福田保税区已经形成集先进制造、现代物流、国际贸易以及科技研发为一体的多功能经济区域。

但是,近年来,福田保税区的发展与其经济发展特殊区域的角色定位并不匹配,由“宝贝”变成了“鸡肋”。

多年来,福田保税区一直由深圳市保税区管理局履行管理职责。深圳市实行大部制改革后,原市保税区管理局划入当时的市科工贸信委,其各项管理职能,由市科工贸信委下属的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代为行使。2009年7月,福保街道办挂牌成立,实行属地化管理。但是,在部分职能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同时,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仍保留了福田保税区围网内的劳动用工管理、房屋租赁管理等职能。福田保税区实际执行的是职权交叉的管理体制。

管理职责移交明年1月1日截止

根据备忘录的内容,《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进一步理顺福田保税区管理体制机制的通知》(深编﹝2015﹞18号)规定:市经信委负责保税区产业发展职责(包括产业用房租赁备案管理),福田区负责保税区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责以及道路建设职责,市交委西部交通运输局负责保税区道路养护职责。市经信委下属单位“深圳市福田保税区服务中心”不再承担园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责。

福田保税区城市管理和社会管理职责交接由福田区政府承担,2016年1月1日为交接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