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文化”和“志愿者”组合在一起,无疑,它将在丰富、拓展志愿者这个词的内涵的同时,更好地夯实、张扬市民的文化权利,打通横亘在市民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 子墨
近日,在“2015年度深圳市文化志愿服务总结表彰”活动上,一批优秀文化志愿者及项目受到表彰。据悉,深圳约有18000名文化志愿者,他们活跃在城市的各个角落,成为基层文化的“生命因子”。
深圳是一座名副其实的志愿者之城。多年前,全国第一个义工组织就诞生在深圳,志愿服务一直走在全国前列。深圳也是一个看重市民文化权利的城市。“深圳十大观念”中的一个响亮口号,就是“实现市民文化权利”,从中不难看出深圳从保障经济权利、社会权利一步步向保障文化权利演进的轮廓。
当“市民”和“文化”结合在一起,文化就不再是一种奢侈品,而进入了每一个普通市民的日常生活;当“文化”和“权利”组合在一起,文化就不再是一种恩赐和施舍,而是所有市民理应享有的一种天然权利。那么,当“文化”和“志愿者”组合在一起呢?无疑,它将在丰富、拓展志愿者这个词的内涵的同时,更好地夯实、张扬市民的文化权利,打通横亘在市民与公共文化服务项目之间的“最后一公里”。
如您所知,深圳很早就将基本文化权益保障放在与就业、教育、医疗等同样重要的位置。深圳的公共文化服务十分发达,不仅有音乐厅、中心书城、博物馆等硬件一流的大型文化设施,还有星罗棋布的社区图书馆、街区自助图书馆,更常年开展诸如市民文化大讲堂、深圳社科文化普及周、深圳沙滩音乐节等各种高水平的文化服务活动。
文化志愿服务的重要性也在这样的背景下得到凸现。社会分工愈来愈细,公益服务与公共服务也需要细分“市场”。文化志愿者与一般志愿者的区别在于,这种志愿服务是在文化领域展开的,以文化知识、文化技能、文化才艺为基础,对专业化程度要求比较高。志愿者在服务社会、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质量的同时,也找到了一个展现自己才艺的平台。
事实上,由文化志愿者提供公益性文化服务,已成为推进深圳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创新之举。早在2007年11月,深圳就出台了《关于实施和规范文化义工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2013年12月,《深圳市推进文化志愿服务工作方案》正式印发,提出建立一支热心公益、素质优良、结构合理、积极奉献的文化志愿者队伍。2014年9月,深圳市文化志愿服务总队正式组建成立。
无论是在深圳博物馆、关山月美术馆,还是在基层图书馆、街道小剧场,到处可见文化志愿者的身影,文化志愿服务的根须无处不在;无论是完善相应激励与保障机制,比如开展“星级”文化志愿者评选活动,对每年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100小时至400小时以上的,由文化行政部门分别授予一至四星级文化志愿者称号,颁发“星级文化志愿者证书”;还是积极拥抱移动互联网时代,激活、释放“互联网+”思维,比如构建“深圳文化志愿服务网”、开通“深圳文化志愿服务”微信平台……这些,都见证了深圳这个创新城市在公共文化志愿服务领域的创新生长。
我们希望,未来还有更多人接受这样的感召,加入文化志愿者行列,以自己的方式标示城市的文化自觉,助力打造“志愿者之城”升级版。我们也将看到,随着公共文化服务创新的深入,城市这种以文“化”人的文化追求,这种对市民文化权利的自觉尊重,将渗透到更多人的内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