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岗社会组织评优可获最高10万元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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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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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记者 易芬)2015年龙岗区培育扶持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申报指南(以下简称“指南”)已经发布,500万元社会组织发展专项经费用于资助社会组织优秀项目、社会组织创先争优奖励、社区基金等。凡是在龙岗区民政局依法登记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或者在全市各级民政部门登记且服务于龙岗的社会组织,都可申请参加优秀项目评选,每个入选项目可获得3万~10万元的经费资助。 龙岗区民政局在申报阶段大幅精简材料,社会组织只需要提交申请表和登记证书副本即可,提供申报材料时也不需要纸质版,可以把相关材料发至m28934395@163.com邮箱,等立项获批后,再提交纸质材料,截止日期为8月7日。根据相关规定,先期给社会组织拨付70%项目资金,只有通过年终评估才继续拨付剩余30%的款项。 龙岗区民政局在每季度都会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摸底,并针对存在问题给出指导性意见。此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社会组织需将项目立项、执行、财务、评估等材料汇集整理,分别立档。 目前,指南已经在龙岗区政府在线网上公布,相关信息可上网查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