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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保护应成体系 社会各方均不可缺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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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7

近日来,有关儿童安全的事件频发。在湘潭,4岁男童被锁车中因闷热而身亡;在宜宾,一名近2岁女童因大人抱孩不慎坠楼身亡;在深圳,6月1日至28日, 120共接到16例溺水报警,其中有4名未成年人溺亡。暑期马上就要到了,暑期也是儿童安全事故的一个高发期,当大家在为儿童安全事故的发生感到唏嘘不已时,从这类事件本身,我们又该敲响什么样的警钟呢?对此,本期家家谈邀请了三位嘉宾,请他们就儿童安全问题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易玉琨 深圳市妇女联合会办公室主任

叶 浩 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消防监督管理大队副大队长

张 明 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中心主任

对危险需有正确认知

“儿童安全事故的频发同小孩子这个群体的特点是相关的。”张明说,未成年人的普遍特点是好奇心重,活泼好动,喜欢尝试和冒险。但他们同时又缺乏对危险的正确认知,自制力有限,自我防护意识薄弱、自我保护能力不足。

“孩子的好奇心是一方面,有时候成年人安全意识的薄弱也会置孩子于危险的境地。”叶浩举例说,2001年,江西的某家幼儿园曾经发生大火,该事故最终导致13名幼儿丧身火海。而火灾的起因就是幼儿园的保育员在点燃蚊香后,便离开了房间,之后有可燃物落在了蚊香上。“火灾之所以发生,就是因为保育员在点燃蚊香的那一瞬间并不觉得这个事情有危险,安全意识严重不足。”

在儿童安全教育方面,易玉琨也看到了一些问题。“比如在家庭中,家长所了解到的有关孩子安全教育的资讯比较随机不成体系,这就使得他们对孩子的安全教育也是随机的缺乏专业性。而且不少家长认为老师才是安全教育的首要人员。在学校中,一些学校缺乏安全教育实践的场所和设施,缺乏安全教育的时间和师资,危机意识也不足。在社区里,大家普遍认为儿童安全问题仅与外在环境有关,没有形成共同保护儿童的安全意识。”

儿童安全教育应“以家庭带动社会”

面对儿童安全教育存在的不足,叶浩结合自己的工作实践对儿童安全教育模式提出了一些思考。

“过去的儿童家庭安全教育多是大人灌输给孩子的。我们则打破这种理念,大胆尝试‘以家庭带动社会’的创新消防宣传培训思路。通过‘让小手拉大手’的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可以将消防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触角有效延伸到每一个家庭,进而培养每个家庭发现消除火灾隐患的能力、扑救初期火灾的能力、组织疏散逃生的能力等等。”

叶浩说,我们借鉴已有的消防大巴的成功经验,在全国范围内率先打造“消防教育流动站”,开启消防教育新模式。该流动站以双层巴士为载体,通过高科技手段“声、光、电、烟”模拟火灾现场,使参与的师生通过身临其境的体验,感受火灾发生的全过程,掌握逃生技巧,增强对消防知识的理解,提升消防意识和防灾自救的应急处置能力,达到一次体验、一生平安,终生难忘的效果。

同时,我们选择有条件的中小学校建设消防安全体验室,体验与说教相结合,构筑消防教育全网络。建立“校园应急疏散”演练机制,根据每所学校的实际布局,指导校方制定“校园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师生进行应急疏散演练。

儿童安全重在预防

除了有针对性地进行单项安全教育之外,易玉琨介绍,市妇联从源头上重视儿童的安全,推动《深圳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实施,把建立儿童安全保护体系纳入指标体系,近年来组织开展了儿童交通安全、视力安全、网络安全、自然灾害安全等儿童安全的研究课题。她认为有必要调动全社会的各种资源,构建一个家庭、学校、社区“三位一体”的儿童安全保护体系。

“家庭教育具有先主性和针对性的优势,家长应该在日常生活中帮助儿童树立安全意识,做好榜样,打好基础。同时,家长要善于利用身边的素材对孩子进行贴近生活实际的教育。学校教育则应该发挥其教育的系统性和专业性的优势,借助学校设施和师资的优势,开展不同形式的安全教育。社区也应发挥作用,引进和调动社会资源进行安全知识普及教育。三方优势互补,互相填充儿童安全教育的时间,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共建合作平台,共享社会资源。”

“儿童安全,重在预防。”易玉琨还建议,要补齐儿童安全标准的“短板”,制定公共场所安全标准,配备儿童安全相关的设施。比如在国外的一些地方,会给公共场所的孩子佩戴防走失手环,或加入世界公认的“亚当警报”项目等等,共同维护儿童安全。(“亚当警报”是用来防拐卖和绑架孩子的报警项目。“亚当警报”系统规定,如果家长在超市等地发现孩子不见时,超市须立即封锁出入口以寻找孩子,并反复播放儿童的容貌和衣着。如果10分钟内找不到儿童,超市应立即报案寻求警力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