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协委员剖析市民参与急救的现状和困境 |
| 郑健阳 李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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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报记者 郑健阳 李博
在深圳,当一位市民在公共场所因心脏骤停突然倒地时,他的生还几率有多少?有多少市民愿意参与急救?有没有设备帮助公众参与急救?
在今年的两会上,政协委员、农工党深圳市委会副主委王坚提到了目前深圳公众参与急救的现状和困境。王坚提议,深圳应尽快建立急救条例,让公众参与急救有法可依。
深圳平均每天4例心源性猝死
2014年,32岁的IBM女高管梁娅在深圳地铁蛇口线水湾站突然倒地,3分钟后,有市民发现并告知地铁人员,49分钟后,急救人员到达现场,而此时,抢救的黄金时间已过,一个年轻的生命就此逝去。
“梁娅事件”让深圳市民唏嘘不已。深圳市急救中心培训科赵伟主任介绍,突然倒地有三种可能性:第一种情况是晕厥;第二种情况是昏迷,需要即刻采取徒手心肺复苏措施;第三种情况是最严重的,即倒地者没有呼吸、心跳骤停,即死亡。
据有关数据显示,在最近3年里,深圳共发生4619例心源性猝死,平均每天4例。随着都市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生活压力越来越大,心脏病等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并有年轻化趋势。
公众参与急救可提高生还机会
有关资料显示,当猝死发生在一般公共场所时,经过有急救知识培训的第一目击者(即事发现场病人身边的人)进行抢救,33%的患者可以活着到达医院;如果猝死发生在机场等急救设施比较好的场所,这一数字将提高到50%,如果猝死发生在医疗资源集中的场所,该数据则可以提高到74%。王坚认为,如果第一目击者能够在第一时间内开展自救与互救工作,将会极大提高救治的质量和效率,降低死亡率和伤残率。
让公众参与急救有法可依
针对目前深圳市民参与急救中出现的“不会救,不敢救,不能救”的困境,王坚提出,解决这些困境的实施办法都需要有法的保障,以法来推动。
记者了解到,国内对于急救培训和救助等方面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但各地已经在逐步完善出台相关法规,广州、南京、杭州、长沙等城市都相继推出院前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和相关条例,用法的力量规范了公民急救知识普及、急救免责,以及在公共场所配备相应的急救设施。
近日,深圳市急救中心培训科主任赵伟告诉记者,其实深圳早已经准备了相关的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急救医疗管理条例》已经讨论了很多年了,但至今尚未出台。
在今年的两会上,王坚建议,深圳应加大现场急救知识技能培训和宣传,为公众参与现场急救提供人员保障;尽快完善出台深圳现场急救的法律法规,形成长效机制,为公众参与现场急救提供法律保障;在公共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设备,为公众参与现场急救提供物质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