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发出“英雄帖” |
| 深圳特区社会组织 “悬红”征集“基本法” |
| 管亚东 郑炜 |
深圳商报记者 管亚东 通讯员 郑炜
以往立法都是“肉食者谋之”,基本都是政府出草案,社会提意见,基本上还是以官方思路为主。昨天,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开一个先河,发出“英雄帖”——将《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条例(草案)》的立法起草交给社会,而且完整的草案前三名、精彩的建议前三名均有奖,奖金总计达到16.5万元!
30年从8家到8000多家
1986年3月,深圳市电子行业协会成立,拉开了深圳市组建经济类社会团体的序幕,依托大型国有企业自上而下成立了首批8家工业行业协会,并赋予协会行使行业管理职能,这也被认为深圳社会组织民间化发展的起源。随着改革的不断推进和深入,深圳社会组织数量以每年约20%的增速“井喷式”发展,在社会治理中担当的角色愈显重要,越来越成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目前注册登记的已经达到8000多家。
市社管局负责人表示,与社会组织快速发展相比,立法工作却非常滞后。国内迄今还没有一部社会组织基本法,法律规范的缺乏,已经构成社会组织发展的瓶颈。作为“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深圳决定率先探索,利用特区立法权制定一部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和社会组织发展趋势的地方法律,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国家立法积累宝贵经验。
而采取的方式则是,推进社会组织建设仍需群策群力,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现广发英雄帖,召集各路英雄豪杰,共商社会组织立法大计!
悬红征集“基本法”草案
深圳社会组织发展一直是全国改革创新的风向标,为国家民政部和兄弟省市所关注。此次,采取大家事情大家议的方式征集立法草案,将“起草权”交给民间,是否是一次成功的尝试有待结果进一步评估,但其积极的意义不言而喻,打破了政府在立法方面包打天下的做法,更加广泛地从社会和民间寻找立法基础,本身就具有积极的作用。
市社管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应征者要提出《深圳经济特区社会组织条例(草案)》(含起草说明);相关立法框架、思路、建议。要求则包括:应当厘清社会组织内涵外延、活动原则与范围、社会组织自治与监管之边界;明确社会组织登记、培育扶持、内部治理及其他创新内容等;所拟规定符合国家政策及深圳特区立法实际,并具可操作性;体例结构、逻辑、内容、规定、语言、文本格式等须符合立法技术规范。《说明》应当阐述《草案》起草背景、思路及主要内容。
相关立法框架、思路、建议应围绕社会组织规范管理相关问题,提出具有建设性意义、可操作性强的意见。
收集稿件后,该局将召开专家论证会遵循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并按上述要求进行评议遴选。经评议遴选进入前三名的优秀草案文本,将在该局官方网站与《深圳社会组织观察》等媒体公布,并给予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万元整(含税费);经评议遴选进入前三名的立法建议(含框架、思路),给予每人奖励人民币伍仟元整(含税费);稿件、相关立法建议(含框架、思路)相应著作权归市社管局依法享有。
联系人:张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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