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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残疾学生将享12年免费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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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5-05

晶报讯(记者 张一鎏)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深圳市特殊教育提升计划》(以下简称《计划》)正式公布,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将享受从义务教育到高中的12年免费教育,学前教育在幼儿园的给予资助。

《计划》要求,加快推进市第二特殊教育学校规划建设。福田、罗湖、南山、宝安、龙岗区各建设1所义务教育阶段综合性特殊教育学校;盐田区和各新区根据实际,建设特殊教育学校或在普通中小学设置特教班。符合条件残疾学生学校不得拒绝。

此外,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特殊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义务教育阶段各类附设特教班学生、随班就读学生、送教上门学生涉及的生均公用经费,均按普通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的10倍拨付。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残疾学生的实际学杂费,由财政等额拨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