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国政协委员、壹基金理事长、招商银行前行长马蔚华: |
| 发展公益慈善事业, 两会代表都提了啥? |
| 盛佳婉 罗莉琼 |
核心提示
2015年的全国两会正在北京召开,公益慈善是今年两会上的热门词汇之一。发展公益慈善事业,两会代表们都提了啥?记者带您进行盘点。
“建议在深圳开展慈善信托试点”
2014年年初,深圳市政府便以“一号文”的形式下发了深圳市金融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提出要推进公益信托试点。今年“两会”上,马蔚华提出,建议在深圳市开展全国慈善信托试点工作,先行探索慈善信托在设立监管和培育扶持等方面的新思路、新途径、新举措,为全国发展慈善信托破难题、探新路、作示范。
马蔚华在提案中表示,如今,在公益慈善领域,存在公益事业管理机构不明确,监管成本与风险过高,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缺失,非资金公益信托受限等问题。
对此,提案中提出的建议包括:第一,加快推进多层级法规政策相结合的制度体系建设。加快推进《深圳经济特区慈善事业促进条例》的立法进度,制定出台《深圳市慈善信托管理暂行办法》,推动深圳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促进慈善事业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第二,重点解决慈善信托实践中面临的迫切问题,如建议明确深圳市慈善信托的管理机构为市民政局。由深圳市民政局制定慈善信托设立和登记相关制度,明确慈善信托具体的申请、审批程序和信托登记的具体操作方式等。第三,论证在前海登记设立专业慈善信托公司的可行性,建议可建立受托人资格审批制度等。
(深圳特区报记者 盛佳婉 整理)
“建议放宽基金会从业人员工资水平限制”
2014年7月,壹基金和其它基金会委托零点研究咨询集团做的《2014中国公益行业人才发展现状》的调查结果显示,“公益机构薪酬水平整体增长缓慢,与企业间的差距明显”。在上海和北京两个重要城市,公益从业人员与当地城镇职工薪酬相比,月薪差距分别达到2000元和3000元;在江苏、四川、陕西等几个主要地域的差距也在600到1000元之间,只有广东地区情况略好。
“我国基金会特别是非公募基金会数量近年迅猛增加,逐步成为社会公益事业的主要力量,基金会从业人员数量也不断提升。但由于现行有关法规的限制,基金会从业人员的工资水平一直处于较低水平。”马蔚华在提案里指出,工资较低导致从业人员的总体素质难以获得实质提升,同时也影响了基金会用人制度的规范化和透明度,进而影响其公信力。因此建议,能够放宽对基金会行业从业人员工资水平的限制,促进基金会行业用人机制的市场化。
马蔚华指出,当前中国公益行业正在面临从政府主导向民间主导、从少数精英的个人行为向广大公众参与的组织化行为、从分割垄断格局向统一市场竞争格局转变的重大转型,这就要求公益组织从业人员的素质也要相应转型,即从简单的资源转移型向专业运作型转变。而对基金会行业工作人员工资的限制,不利于公益组织留住人才和招聘人才,在很大程度上造成我国公益组织的运作水平停留在相当低的水准。
马蔚华建议民政部门和国家财税部门组织修订我国公益慈善法律法规,充分尊重基金会作为独立运营的非营利法人的主体地位,将限制我国基金会和公益组织从业人员工资水平的上述两条规定予以取消,或者显著放宽。
(深圳特区报记者 盛佳婉 整理)
全国人大代表、腾讯公司CEO马化腾:
“通过互联网改善民生”
在今年两会期间,马化腾建议通过互联网解决防治雾霾等重大民生问题。马化腾建议,政府部门应当加快移动互联网在民生领域的普及和应用,把“人与公共服务”通过数字化的方式全面连接起来,有助于解决看病难、教育资源不均衡以及防治雾霾等新老重大民生问题。他表示,这种“智慧民生”可以提高生活便捷度,降低社会成本,而且为互联网创业提供更多机会。
马化腾还建议制定推动“互联网+”全面发展的国家战略。他表示,随着移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与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快速发展,各行业现在都在围绕互联网做融合创新,这不仅有助产业升级,还能促进大众创业,极大方便人民生活。
此外,他建议全社会共同参与,积极推进我国移动互联网信息无障碍标准制定及落实。“无论健全还是残疾、年轻还是年老,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应该平等、方便、无障碍地获取和使用信息。”
(深圳特区报记者 盛佳婉 整理)
全国政协委员、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NGO研究所所长王名:
“公益慈善专业人才培养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国公益组织蓬勃发展,对慈善专业人才的需求越来越大。2012年起,深圳开展“公益星火”计划,暨中国慈善公益人才培育计划,解决当今中国慈善公益人才面对的普遍性问题。王名认为,应进一步推动公益慈善人才的培养,在高校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位,并加快高校公益慈善智库建设。
王名在全国两会上提交了《关于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位,大力推动公益慈善专业人才培养的建议案》。王名建议,在教育部和民政部协调指导下成立专家组,就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位进行调研论证并提交论证报告。其次,在全国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设立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负责公益慈善专业学位(大专、本科、研究生)的指导、督查、评估认证、研究和咨询等工作。
王名认为,邀请国内外公益慈善领域和相关高校的专家学者,就不同层次公益慈善学位教育的核心课程设置、考核及评价标准等问题开展研讨并求得共识。此外,借鉴“工商管理”、“公共管理”等专业学位的做法,分层、分期、分批认定符合条件的高校,成为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授予点,组织开展全国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教育的评估工作。加强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教育的国际交流,适时推动成立区域性或全球性的公益慈善专业学位教育联盟。
(深圳特区报记者 罗莉琼 整理)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
“公益法人立法势在必行”
我国公益慈善事业的飞速发展,离不开中央的政策支持。但与社会需求相比,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仍然滞后,其重要原因在于缺失公益法人制度,公益性社会组织发展缺乏相应的法律保障。迟福林建议加快启动《公益法人法》的研究制定工作,若近期难以启动立法,可先以行政法规的形式对公益法人进行规范。
在全国两会期间,迟福林提交了《尽快启动公益法人立法的建议的提案》。迟福林表示,我国应尽快把公益法人立法纳入立法规划,今年启动《公益法人法》的研究制定工作。《公益法人法》要涵盖社会组织、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新型智库以及其他公益法人主体,并且对公益法人的规范对象、设立与解散、业务开展、内部管理、税收政策等做出明确法律规定。
迟福林认为,通过借鉴国外的立法模式,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把公益法人引入民法体系。建立独立的公益法人认定机构,对公益法人进行资格认定。探索部分事业单位转型为公益法人,为此,政府依据公益法人所提供的公益性服务,确定每年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支持。此外,还应加快公益法人监管制度建设,通过《公益法人法》中把公益性社会组织的法治监管作为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尽快实现从行政监管为主向法治监管为主的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