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以下简称“民管局”)获悉,从2014年11月开始,该局将对市级社会组织开展为期40天的抽查工作,计划随机抽查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等各类社会组织40多家,主要检查各类社会组织遵章守法、内部治理以及依法依规根据章程开展活动等情况。这是深圳民管局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行政理念,创新社会组织监管手段,提升社会组织发展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同时也意味着深圳社会组织将迎史上最严监管。
在全国率先推进社会组织抽查
近年来,随着我市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体制的改革及培育扶持社会组织政策的出台和实施,社会组织的数量和规模实现较大幅度跃升,截止2014年9月,全市社会组织已经达到7852家,在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目前我市社会组织总体上仍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社会组织能力偏弱,公信力有待提高,违章经营、违规办事和违法活动时有发生。
现阶段,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手段主要是由登记管理机关实施的年检(年度报告)、评估和专项检查等,这些监管措施已不能完全适应我市社会组织监督管理的实际需要,也无法客观反映我市社会组织的真实状况。
为此,深圳市民管局于2014年10月8日正式颁布实施了《深圳市社会组织抽查监督办法》,在全国率先推进社会组织抽查工作。
抽检全程公开透明
市民管局计划从2014年11月开始抽查工作,每次随机抽取抽查名单后,在不提前告知抽查对象的情况下,前往社会组织注册地址进行检查。抽检全过程向社会公开,并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及社会知名人士参与,同时联系媒体进行动态跟踪报道。
本次抽查工作重点检查有以下情形的社会组织,包括: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接受政府购买服务的;被新闻媒体曝光的;其他部门移交有违法违纪行为的;有被投诉、举报的;未提交年度报告或未按时参加年检的;年度报告抽查不合格或年检不合格的。
市民管局希望通过建立实施抽检制度,实现工作理念从“重登记轻管理”转变为“轻登记重管理”;工作方式从“事后被动式处理”转变为“全程动态式检查”;工作模式从“运动化整治”转变为“常态化监管”,让社会组织不想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促进社会组织依法健康发展。
今年年底前可自行整改
抽检工作将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缓冲适应期。是指从抽检工作开始到2014年12月30日,对经过抽检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社会组织,给予自行整改的机会,通过自查自纠、整改完毕后,不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不予以公告。
第二阶段是正式执行期。从2015年1月开始,总结前期工作经验,进一步完善抽查监管程序和方法,正式实施常态化的日常抽查监督, 在抽查中一经发现社会组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严处,并列入异常名录或黑名单同时向社会公开查处结果。
知多D
针对平时各项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监督管理的手段主要为年检(年度报告)、评估和重点抽检以下三项内容:
一是检查社会组织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包括是否按照规定办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和备案手续等。
二是检查社会组织章程是否完善的情况。包括是否制定了以章程为核心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否按章程开展法人治理,修改章程是否报登记机关核准等,住所是否与登记核准的地址一致,是否有涂改、出租、出借登记证书,或者出租、出借印章的行为等。
三是检查社会组织开展活动的情况。包括新成立的社会组织是否在规定期限内开展活动,是否按照登记注册事项和章程规定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是否开展了营利性的经营活动,工资福利、行政办公支出及公益事业等财务支出和收入来源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晶报公益记者 李妍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