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修订的《深圳市无偿献血条例》即将进入人大审议阶段 |
| 无偿献血者亲属临床用血也有优待 |
| 周倩 蓝欲晓 |
| ||
深圳晚报讯 (记者 周倩 通讯员 蓝欲晓) 20年前,深圳在全国率先倡导无偿献血模式,并出台全国第一部无偿献血条例。截至2014年9月30日,深圳无偿献血人次达266万,献血量532吨,救助伤病患者88万人次。去年起,深圳开始启动对这部条例进行修改。
目前,《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修订稿)》(以下称“条例”)正式提交市政府常务会审议并原则通过,将以市政府议案的形式,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一旦获得通过,将推动深圳无偿献血事业朝着法制化、规范化的道路迈进一大步。
1
献血者年龄适当放宽至60岁
“条例”放宽了献血者的年龄上限。原条例规定无偿献血者的最低年龄为18周岁、最高年龄为55周岁。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提倡18周岁至55周岁的公民无偿献血,2012年7月1日实施的《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规定,既往无献血反应、符合健康检查要求的多次献血者主动要求再次献血的,年龄可延长至60周岁。
考虑到国内公民的体质状况,并结合深圳实际,“条例”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对献血者年龄适当放宽至60周岁,并注重通过对献血者身体和心理健康条件的判定,确定献血者能否献血。这样做更为科学易操作,同时也使部分热心助人,符合献血健康条件的定期献血者可以实现他们的持续无偿献血的愿望。
2
捐献全血间隔期 不得少于3个月
“条例”保留了原条例中关于两次献全血间隔期不得少于3个月的规定,但细化规定全血每人次的采集量最高不超过400毫升。血小板等血液成分的采集量和间隔期,则是执行国家规定的每人次采集量是200毫升,间隔期为15天。
红细胞的寿命有一定时限,一般情况下,血液中每天可有40毫升血液中的红细胞衰老和死亡,而同时又有相应数量的红细胞得到新生。研究表明,平均每个成年人有4000~5000毫升血液,其中,80%左右在血液循环系统内流动,20%左右在体内贮存用于补充,红细胞的平均寿命为120天,同时经常献血的人血液补偿功能增强。捐献少量血液,不会影响身体健康。从新陈代谢的角度讲,经常献血的人血细胞比不献血的人有活力。
深圳自原条例实施以来,至今18年多,未发现一例因执行该献血间隔期而影响献血者身体健康的案例。
3
无偿献血者 终生免费用血
“条例”的一大亮点是作出了无偿献血者临床用血便利性规定,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经检验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可终身无限量优先使用、免交临床用血费用,其配偶、子女、父母临床用血时可合计免交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的临床用血费用。献血者即使所捐献的血液经检验不合格,本人仍可以免费使用其无偿捐献的等量血液。
从2007年8月1日起,深圳临床用血费用全部纳入社会医疗保险范围,凡参加医保患者其临床用血费用,根据不同医保条款的4种类型直接由医保报销部分或全部,这个政策的出台使得我市临床用血也基本实现了无偿献血,免费用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