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司其职 下活慈善这盘棋 |
| ——弘扬公益文化 发展慈善事业漫谈① |
| 殷立飞 |
■ 殷立飞
第三届慈展会继续坚持“政府搭台、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全民共享”的办会理念。政府和社会分工,充分发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这是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模式转型的重要方向。
慈善事业属于社会服务事业的范畴,有别于利用公共资源所提供的“公共服务”,因而慈善事业的主体理应是社会。在慈善实践中,社会组织处于个人和国家之间,能较好地平衡国家意志和个人利益的诉求。再加之社会组织具有辐射面广,运作方式灵活多样的特点,可以较大程度地整合社会资源办慈善。上世纪50年代,美国、英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社会化慈善事业就已经确立,并逐步出现了慈善社会化分工,分离出募捐与实施救助两大类社会组织。目前,美国的社会慈善机构掌握了GDP近10%的财富。在社会监管、内部监控、舆论监督和服务体系逐渐完善的趋势下,社会化已成为当今世界慈善事业的显著特征。
北京师范大学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曾提出,中国慈善的“三年的战略转型期已经来了”。在慈善“转型期”到来时,慈善社会化虽然是共识,社会要承担起慈善的主体责任,政府也要转变职能,但这个转身是否“华丽”,还要看政府大胆放手时,社会能否稳妥接招。因此,在慈善转型时期,政府要承担引导和培育的职责。培育社会的整体慈善意识和文化,培育社会慈善组织的公信力、资源整合力等各方面能力,引导社会慈善事业朝着专业化、透明化、法制化、国际化的方向行进。
同时,政府还要承担起社会慈善组织难以单独履行的“剩余责任”。慈善组织的社会服务事业特征决定了会产生社会难以协调的“剩余责任”。社会慈善意识不强、自我监管不到位、社会组织合作疲软、诈捐等行为都是“剩余责任”应当检视的范畴。例如,举办慈展会,通过这样的平台可以从整体和全局的角度撮合公益慈善资源,弘扬慈善文化。但是,单靠社会组织却难以承担如此之高的办会成本,也难以使展会收益与组织目标完全契合,像这样的“剩余责任”,政府当仁不让。
慈善是系统性的社会事业,要发动社会多方面的力量共同发展,但不能“一锅乱炖”。要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用制度规则来明确谁搭台,谁参与,谁监管,谁受益,如果卯不对榫,想让慈善事业生机盎然恐怕不易。是否能下活慈善这盘棋,政府和社会是走出“双车归一”的妙招,还是下成“蹩脚老马”的昏招,重点就在能否各司其职、有效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