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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偿献血年龄或放宽至60周岁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8

无偿献血年龄或放宽至60周岁

晶报讯(时政记者 吴文娟)近日,《深圳经济特区无偿献血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根据《条例》规定,在不违反法律基本原则的情况下,对献血者的年龄限制从原来的55周岁放宽至60周岁,并提倡男性体重50公斤以上或者女性体重45公斤以上符合献血健康要求的自然人自愿捐血。《条例》还规定了无偿献血者所献血液检验合格的,其本人临床用血可终生无限量优先使用、免交临床用血费用。此外,无偿献血者献血后,其本人及父母、配偶、子女可依不同情况享受临床用血优待,免交临床用血费用;临床用血费用由采血机构与医疗机构定期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