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为被遗弃的小姐弟
上月,在宝安石岩街道,一父亲离家出走只留下10元钱,11岁女儿10岁儿子饿了3天才被老师上门发现……这爹当得合格吗?
日前,深圳开展“监护失当下未成年人监护权撤销和转移试点”,保护被虐被弃被性侵害等的孩子,但有网友担心后续保障机制跟不上。对此,你咋看?
支持: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应剥夺监护权
@S黑色眼睛:对于这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就应该剥夺他们的监护权。同时,需要相关部门向他们追要相关抚养费用。对于恶意遗弃的,更要列入个人档案,并追究法律责任。
@红甫:对于许多家庭已经破裂的孩子而言,回家并不意味着就能有一个健康的成长环境。
@白茶1982:孩子何其无辜,幸亏发现得早,否则不知道会出现什么样的后果!这个父亲如有行为能力,必须要被问责。没有惩罚这类人的法律么?还是我们有法不依,执法不严?
@海波:对不负责任的父母剥夺监护权,好是好,不过可能太超前了。谨慎谨慎!
担心:不负责任的人借机将包袱丢给社会
@粗茶淡饭-:这个爹会不会因此而庆幸,终于有人帮着免费养孩子了?此举会否让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合法遗弃孩子,或者直接推卸抚养责任?
@回复:是,大家担心会让一些不负责任的人,可能因为孩子监护权可以被拿走,于是干脆就顺水推舟把抚养责任扔给社会……
@苹果周边配件:能让无家可归的孩子有一个家固然是好事,但是能保证监护权转移了后,孩子就一定能享受正常孩子所该享受到的关爱、教育和其他一切所需吗?
@downlikerain:像弃婴岛的出现,也让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有借口遗弃自己的孩子。社会只管接纳,而不管对不负责任之人的惩戒,将会导致更多的人选择将包袱丢给社会。
@秦时大叔HS:回复@downlikerain:监护权转移的同时问责刑事责任,可以防止这种情况!
建议:细化完善后续的系列保障机制
@花の葬礼:撤监只是一个手段,若后续的一系列保障机制跟不上的话,会变得跟弃婴岛一样的。建议把撤监之后的一系列机制完善起来,配套执行。譬如,撤销监护权后,监护权的转移问题,或者二次监护权转移的问题。对于那些必须要被撤销监护权的孩子,只能说,他们的出生本来就是带着不幸的,社会能给的,就是让他们更好地活下去。
@灰大狼:撤销了监护权让谁负责?指定某人?亲生的都理不来,还指望非亲生?还是靠政府?但那样的话,还是要先把社会民生保障、福利制度完善了!
@ Ash4:要撤销监护权,首先得保障撤销监护权之后,孩子怎么获得更好的监护。没有建立完善的保障制度之前,一切都是空谈。
@afra:除了(对原监护不力的人)要有惩戒措施外,社会预计财政拨款是多少?打算怎么花?有没有人数限制?监护权撤销后如何转移?怎么转移?应该如何评估?这是一系列的问题,需要合理设计和考量,还需要幼儿教育专家的介入……如何疏导孩子们的心理问题,谁来照看他们,每一个环节都需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