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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属医院与康复机构可双向转诊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6
市属医院与康复机构可双向转诊
8类患者急性期“上转”康复期“下转”
余海蓉 李创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余海蓉 通讯员 李创)记者昨天从市医管中心获悉,为了提高医疗卫生资源使用效率,改善康复患者诊疗条件,减轻患者就医负担,促进医疗机构之间协同发展,该中心日前下发通知,市属公立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之间建立双向转诊的关系,在患者知情自愿的原则下,急性期(急重症)上转至市属医院,康复期则转诊至康复医疗机构。

患者达到出院标准,可以通过康复治疗,却仍坚持不出院,这样的情况在深圳的大医院并不少见。去年11月,市医管中心曾做过统计,市属公立医院病人“压床”的病例共有61例,分布在8家市属医院,累计占用住院床日数达17002天。

据悉,目前深圳的康复医疗机构一共有3家:大鹏新区南澳人民医院(二级康复医院)、龙城医院(三甲康复医院)、深圳市社会福利康复医院。市属医院与这三家康复医院建立双向转诊绿色通道,为患者提供快捷的转诊,让患者获得更好的康复治疗,改善机体功能和生活质量,减轻医疗费用负担;同时也提高市属医院、康复医疗机构的病床周转效率。

为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市医管中心制订了转诊规范,明确转诊的病种范围暂定为国家已经明确双向转诊标准的8个常见病种:脑卒中、脑外伤、脊髓损伤、周围神经病损、人工髋/膝关节置换术后、膝关节前交叉韧带重建术后、骨折术后和手外伤。上述疾病急性期需早期康复介入的患者或疑难康复患者可转入市属医院进一步治疗;急性期治疗后病情稳定,需要继续康复治疗的患者可转入康复医疗机构完成后续治疗。

此外,对一些治疗后病情稳定、达到康复治疗期,或达到出院标准但不愿出院的患者,包括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神经外科术后、烧伤治疗后期、癌症晚期、偏瘫或截瘫患者、持续植物状态、临终关怀患者、慢性疾病需长时间康复治疗的患者等,市属医院根据病情,也可在征求患者及家属同意后,转诊至康复医疗机构进一步治疗。

市医管中心也规范了转诊服务流程,要求市属医院与康复医疗机构签订转诊协议,转诊工作以患者自愿为原则,与患者签署知情同意书,向患者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双方共同做好转诊登记工作,互通患者健康档案和病历资料;对急、危、重症等患者转诊应有医护人员护送,共同跟踪后续治疗和康复过程。此外,市医管中心将在建设市医管中心综合管理平台时,同步建设双向转诊系统,实现转诊申请、转诊审核、病历资料交换等信息的在线运作。

南山成立我市首家医患纠纷调解中心

深圳特区报讯 (记者 王慧琼 通讯员 陈海涛)百姓上医院看病,和医院发生纠纷怎么办?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协调解决,不收取任何费用。昨天下午,南山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在康苑路民政公寓一楼正式挂牌成立。

这是深圳首家医患纠纷调解中心。与以往深圳类似机构不同,该中心率先设立于医院外,率先把全区所有公立和民营医疗机构都纳入调解工作网络,运用人民调解的方式来促进纠纷解决。市政法委、市司法局称“南山医调中心模式可在全市推广”。

记者现场看到,该中心约100平方米,分前台咨询、接待室、办公区、档案管理室四个部分,墙上挂着调解程序、工作制度等办事指南。这里的工作人员表示,发生医患纠纷,当事双方均可向中心自愿申请调解,受理后中心出具《医患纠纷调解受理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调解期限。达成协议的,双方在《人民调解协议书》上签字,送达双方当事人后生效。不能达成协议的,中心分别以书面形式告知、指导医患双方通过仲裁或诉讼方式解决纠纷。

今年3月该中心开始运作以来,已有效调解了医患纠纷3宗,还有6宗正在调解。目前,中心有4个专职调解员、一个法律顾问。南山区司法、公安等部门正建立相应专家库,出台有关调解管理办法,最大限度解决纠纷,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南山区卫生和人口计生局负责人表示,该中心成立,把矛盾从医院内冲突转移到院外调解,灵活便民、程序简单、成本低廉,为医院和患者解决纠纷提供了公开、公正、公平的新法定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