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避让救护车被电子眼拍到不用郁闷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
避让救护车被电子眼拍到不用郁闷
交警根据车载摄像头录像核销信息并免处罚
马超

深圳晚报讯(记者 马超) 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后,由此产生的“违法行为”,应当怎么办?即日起,交警局将主动为“生命通道”避让司机消除因避让产生的违法信息。

近日,交警局在“法治通城”行动中,协同市急救中心开展了对不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救护车违法行为的整治行动,引发了市民的关注和热议。其中,部分市民提出,依法避让执行紧急任务的救护车后,由此产生的“违法行为”,应当如何处理的问题。对此,交警局会同市卫人委、市急救中心经研究和论证,决定改革现有的先记录后申诉模式,即日起在国内首推建立避让救护车自动备案机制,改变了现有的先记录后申诉模式,将需要当事人耗费精力“自证清白”,变为各部门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打通环节协作,避免对当事人产生不利后果,守法成本大大降低。

交警局交警还表示,6月1日起深圳120急救网络的所有救护车将逐步安装高清行驶记录仪,由交警局负责对救护车驾驶员进行培训,掌握其他车因避让本车而产生“违法信息”的摄录要点。“6月1日后,由急救中心各网点向系统提供避让车辆的视频或者录像,由交警使用技术手段‘屏蔽’该次紧急任务所经的时间、地点、路线的所有车辆因避让产生的‘违法信息’,不予录入。对于已经录入的,予以核销。”交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