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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推行避让救护车自动备案制度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5
我市推行避让救护车自动备案制度
交警部门用技术手段“屏蔽”车辆因避让产生的违法信息
郑思

【深圳商报讯】(记者郑思)日前,市交警局与市急救中心联合对不避让救护车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有市民提出,避让救护车产生的违法行为究竟该如何处理?市交警回应称,要改革现有先记录后申诉模式,建立避让自动备案机制,市民无需担心因避让救护车导致的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市交警局指挥处指挥科夏旭昆表示,此前驾驶人因为避让救护车导致违法,往往需要当事人亲自到交警部门进行申诉撤回处罚。

夏旭昆表示,交警部门新的工作机制改变了现有的先记录后申诉模式,将事后补救变为事前预防,大大方便市民。

将需要当事人耗费精力“自证清白”,变为各部门打通环节协作,充分运用信息化科技手段,避免对当事人产生不利后果,守法成本大大降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