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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将给社会组织“松绑”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
市民政局推出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举措
我市将给社会组织“松绑”
管亚东 孙飞

深圳商报记者 管亚东 通讯员 孙飞

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市民政工作会议了解到,市民政局推出全面深化民政事业改革创新十项举措,各种保底的民生福利、养老改革都有具体举措和时间表;社会组织和社会治理改革也颇多亮点,均和市民生活息息相关。

●香港社会组织在前海或只备案

市民政局局长杜鹏说,社会组织改革,将充分利用前海合作区政策和体制机制优势,争取民政部授权我市在前海开展国际经济类、科技类社会组织落地试点;对具有区域和全球营销力的香港经济类、科技类组织在前海设立分支机构,如代表处、办公室等进行备案管理试点,减少繁琐的审批和各种门槛。

此外还将推出给社会组织“松绑”的举措。如取消社团分支(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对暂不具备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实行备案管理;行业协会和商会全面引入竞争机制,可“一业多会”;加快推进公益慈善、文娱类、生态环保类、体育类等社会团体名称加字号登记。

大力培育和发展行业协会商会、民办科技机构、民办学校、民办医院、民办养老机构、社区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推动发展社会组织相关服务业。

●2020年养老机构至少达36家

截至2013年年底,全市共建社区星光老年之家916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20家,去年新增养老床位766张。支持和引导民办养老机构设施建设和养老服务产业发展,已有招商、中信、鸿福、康馨、康达、福泰年等企业拟投资建设养老机构或养老公寓,其中康馨、康达3个养老公寓项目预计今年动工兴建,总投资为11.5亿元。

新计划提出,到2015年,每千名户籍老人养老床位数达到40张,每个街道至少1家老人日间照料中心。到2020年,市和10个区至少建成1家公办养老机构,社会投资养老机构不少于25家,建成1家全市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公私养老机构总数不少于36家。

●给儿童福利“加码”

会议提出,加大政府对儿童福利保障力度,加大政府对新生儿营养津贴制度和单亲困境儿童、重残家庭儿童、暂时性失依儿童、重残儿童、大病儿童等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力度。

落实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探索建立孤儿养育、教育、医疗、成年后就业、住房等保障制度。规范弃婴收留行为,加强对个人和民办机构收留孤儿的管理,规范孤儿家庭寄养。

●低保今年每月将达610元

目前,深圳低收入群体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560元/人/月,今年有望再提高到610元/人/月。

在殡葬改革方面,深圳得到了全国、广东省的高度赞扬,尤其是全面实施基本殡葬服务免费,全年共免除费用近3000万元,实行殡葬用品招投标,使采购价格下降20%,每月为逝者亲属节约达160余万元,较好地解决了“死不起”的问题。

通过实施“来深建设者重病救助”、“来深建设者子女重病救助”、“寻找需要帮助的人”和“雏鹰展翅计划”等社会救助项目,去年共救助特殊困难群众2100余人次,发放资助金3000多万元。

●三年50%社区有“基金会”

去年全市累计已建成社区服务中心383家。而此次改革提出,社区配齐“五大”服务平台: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家园网、社区公益性服务项目、社区基金会和阳光心理减压室,2015年,社区服务中心和家园网实现全覆盖;2017年,实现阳光心理减压室全覆盖,以及50%以上的社区建社区基金会,这意味着全市近400个社区拥有百万元以上“公益资产”。

据统计,目前全市从事民政事业的人群大大增加,包括12万社会组织从业人员、5900余名社工、7000多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以及3000多养老护理从业人员。

●市区慈善会与政府脱钩

由于特殊历史原因,慈善会一直官方色彩很浓厚,与普通社会组织有着很大不同。在深圳市慈善会先期改革的情况下,此次改革扩大了范围,将各区慈善会也纳入改革范畴。明确提出,市区两级慈善会作为慈善公益组织具有公共和民间属性,与政府在机构、人事和财务等方面全面脱钩,破除行政化对慈善会发展的制约。

改革方向是将其行业协会功能、基金会功能分离,分别成立慈善公益联合会和慈善基金会两个独立法人机构,建立各自独立的法人治理结构和现代慈善基金会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