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们还该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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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社会救助机构、学校主动担负起全民普及基础急救知识的责任,这样的教育越早越好,最好从幼儿园的孩子开始抓起。市民急救知识严重不足,应该给成人补课!
增加低踏板的无障碍公共大巴,让腿脚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群体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公交服务。
法律援助机构在事发伊始主动介入调解,把矛盾化解于萌芽。
真正实现医保全覆盖和全国范围内异地就医,完善社会商业保险。
自晶报记者主力倡导“化解扶不扶之惑”大讨论之后,深圳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讨论,专家、学者、普通市民共同为“扶不扶”问题献计献策,从教育、急救、无障碍设施、医保报销、法律和城市记忆角度提出可行的、有建设性的观点。
敢扶,还要懂得怎么扶
教育篇
今年2月份,一名外企女高管梁娅突然倒在地铁口,因错过急救黄金时间,她最后离开了人世。提及这个事例,蛇口学校校长邓晋标一拍大腿,“如果我们都懂得一点急救的知识,梁娅或许能挽回一条命。与其光口头讨论‘扶不扶’,不如实际点,教给学生‘扶’的技能。”邓晋标思来想去,决定在全校开展急救知识普及,教给师生们“扶”的技能。
为此,邓晋标向全校师生发出倡议,号召大家一起讨论“扶不扶”。在启动仪式上,邓晋标直言,“扶”还是“不扶”?这么简单、甚至只是举手之劳的事,搁在以前,那谁都不用说,大家立马就扶了!而现在为什么就需要下大决心、拿出勇气才会上前扶一把呢?除了“做好事”的法律保障不健全,担心被赖上,付出很大的成本外;还有重要的一点是不知道怎么去“扶”!
与此同时,蛇口学校从本学期开始,把基础急救知识列入校本课程。邓晋标透露,学校将与医院合作,购买必要的教学设备,编写培训教材,聘请专业师生兼任辅导员,有计划、有阶段地开展全员培训,并通过达标过关考查,争取让每一个学生都掌握基础的自救互救知识和能力。目前,该校已经与蛇口医院达成协议成立合作课题小组。
晶报记者 孙妍
与其光口头讨论‘扶不扶’,不如实际点,教给学生‘扶’的技能。医院、社会救助机构、学校主动担负起全民普及基础急救知识的责任,希望这样的教育越早越好,最好从幼儿园的孩子开始抓起。”
——南山蛇口学校校长邓晋标
如真正实现全覆盖 就不会“讹人”
医保篇
知名时评作者郑渝川称,能否扩宽思路,不再局限于争论是否“讹人”,而是探讨一下能否从根源上杜绝此不良动机。假如有一天,我们的医保真正实现了全覆盖,而且也实现了全国都可以异地就医的话,又抑或是我们社会的商业保险已经很完善的话,那当再度发生这种事情时,可能就不会再有“讹人”和“扶不扶”的争议了。一方面,摔倒的老人可以放心地躺在医院治疗,不用再担心医疗费用的事;另一方面,路人或司机也可以大胆地扶起老人,不用再担心被“讹”。
郑渝川说:“在现实生活中,当两部小汽车发生交通擦碰事故之后,如果两部小汽车都交了车险的话,那双方可能就会比较淡定,把事情交给商业保险公司去处理就行了。否则,双方可能就会比较急躁,甚至会起争执,因为要急于分清事故责任,以使自己尽可能减少经济损失。”
现行的医保政策,对于老年人意外摔伤有什么保障呢?深圳市社保局新闻发言人黄险峰表示,深圳的医保政策还是比较到位的,假如深圳户籍参保老人不幸自行摔伤的话,医保可以报销,其报销方式跟正常的医保报销没什么区别。他说:“假如是住院的话,那退休之前可以报销90%的医疗费用,退休之后则可以报销95%的医疗费用。”
如果是因为第三方而摔伤呢?黄险峰说:“按目前深圳市的医保政策,假如是第三方侵害造成,那医保可以先为参保人垫付医疗费用,然后再由医保机构向第三方追缴。”
若每位老人都有社保并能异地就医,就不会再有“讹人”和“扶不扶”的争议了。
——知名时评作者郑渝川
应增多无障碍公车
设施篇
“深圳大多数公交车辆都是三级踏板,乘客上车的时候需要迈三步才能走入车厢,我们上下车感到很不方便!”市民王阿姨告诉记者,3年前,她被女儿接来深圳帮忙带孩子,每天都会乘坐公交车去福田农批市场买菜,最大的感觉就是老人群体上下车不是很方便,“每个人都会有老的那一天,深圳是个国际化大都市,应该对这个问题予以重视,希望未来深圳无障碍大巴的数量能够多些,在普通公交车辆的采购方面也能够多考虑低踏板的车型!”
如何让腿脚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群体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公交服务呢?市交委公交处负责人透露,我市目前共有公共汽车15010辆,其中无障碍公共汽车已达1264辆,占总数的8.4%,分别投放在66条公交线路。根据市政府的有关要求,市交委制定的推广无障碍公共汽车的目标为:2011年至2015年期间,在全市推广无障碍公交大巴,按照每年2%的配比逐年递增,至2015年全市无障碍公交大巴数量占全市公交车辆总数的10%。
此外,按照《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要求,我市将在公交站点和公交车上安装无线感应装置,视力残障人士持类似手机的导乘语音终端,在公交站点一定范围内,导乘语音终端就会提示公交站点的线路信息,“公交车到站前也会提前告知视障人士是哪条线路的公交车,公交车上语音系统会提示司机和乘客给予帮助。”市交委公交处负责人透露,计划2014年底前完成100个公交站台及500台以上公交车辆上安装公交无障碍导盲设备。
晶报记者 谢丽雯
普通公交车辆的踏板太高,我们上下车不是很方便,希望深圳应该增加低踏板的无障碍公共大巴,让腿脚不便的老人和残疾人群体享受更加方便快捷的公交服务。”
——每天乘坐公交车前往福田农批买菜的王阿姨
给成人补急救知识
急救篇
深圳市红十字会救护及青少年部副部长许小帆说,现在市民急救知识还不足,要给成人“补课”。
许小帆说,与日本等国从娃娃就开展急救培训相比,我们国家大多数成年人在孩童时代从未受到过急救知识的教育,成年后这依然是知识盲区。
资料显示,美国公众急救普及率25%、瑞典45%、澳大利亚50%、日本中学生92%,而我国目前还不到1%。这意味着,在中国,当一个人晕倒后需要急救,可能大街上一百个人中还没有一个能做心肺复苏。
今年2月,梁娅事件发生后,很多深圳市民才意识到自身急救知识的匮乏。
“急救不能再用血泪教训来推动了。”许小帆说,这种意识的培养应该防患于未然。
广东省红十字会给深圳市红十字会下达的任务是,2014年,急救培训的普及率要占户籍人口的1.5%,2016年,这一数字将争取达到2%。
他还介绍,深圳市红十字会已经开展多场进社区、进学校、进工厂讲授急救知识的活动,“现在就是给成人‘补课’。”晶报记者 周亦楣
急救不能再用血泪教训来推动了。”
“市民的急救培训亟待提高。现在就是要给成人‘补课’。”
——深圳市红十字会救护及青少年部副部长许小帆
开发社康中心急救职能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急救中心副主任张洪(左图)说,深圳急救中心要在接到任务的15分钟内出车。但现实情况是,大都市常常交通堵塞,如何能保证救护车尽快到达,非常关键。
张洪建议,路上司机要有让车意识,给急救车让出一条生命通道。他提出,对于没有让车意识的司机要进行处罚。
此外,目前全市范围内有600多家社康中心,具有预防、医疗、保健、康复、健康教育和计划生育技术等“六位一体”服务,但其中并不包括急救服务。
张洪建议,由政府购买社康中心的职能,配备具备急救知识的医护人员和专业救助设备,在急救黄金时间的8分钟内赶到现场。
他称,与北上广的社区医院相比,深圳的社康中心布局更多,每个社康中心可辐射一到两万人。因此,也更具备参与急救试点的可能性,深圳可以在这个方面进行尝试和探索。
晶报记者 周亦楣
“路上司机要给救护车让出生命通道。”
“建议政府购买服务,社康中心参与急救。”
——深圳市政协委员、深圳急救中心副主任张洪
法律援助主动介入
法律篇
4年前,一起因“扶不扶”对簿公堂的案件二审开庭:老太太坚称自己被在超市玩“抓人游戏”的小孩撞倒,而扶起她并送医的孩子家长,却称没看见小孩撞人。一审、二审,请律师、去开庭、等判决……双方浪费了大量的时间和金钱。
刘潇虎律师认为,去年《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的出台,无疑给了救助他人者强有力的法律后盾——如救助者无须“自证清白”,鼓励证人作证、提供法律援助等。遭遇“救人被讹”的救助人,不但不需要支付赔偿,而且还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向讹诈自己的被救助人索赔,并要求其赔礼道歉。
特别是“救助人因救助行为与被救助人产生民事权益纠纷请求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及时提供援助”这一创新条款,引起了刘潇虎律师的关注。
他认为,通过向救助人提供法律援助,进一步消除公众关于因救助他人而“被纠缠”的担心。一方面,法律援助可以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从而更好地应对纠缠;另一方面,救助人通过代理人处理相关事宜,自己可以不出面甚至少出面,既节约大量时间和精力,又有助于保护隐私。
值得注意的是,这一条款使用了“应当”二字,就意味着该法律援助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只要是因救助行为产生纠纷的救助人申请,深圳各法律援助机构就必须提供援助。
但在实际采访中,我们遗憾地发现,很多市民并不知道,在“扶”的背后,有如此强大的法律后盾,有这么多的法律救助途径。他们,仍在“扶不扶”的问题前徘徊。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法律援助机构,能不能在“扶不扶”纠纷出现伊始,不坐等救助人上门申请,去主动介入进行调解呢?或许这些专业人士,可以在现场证据仍保留、证人尚未散开的情况下,就让双方把事情说清楚,把矛盾化解于萌芽。
法律的落实应该是生动而灵活的。没有人愿意阅读枯燥的法条,但一个好的案例、一次漂亮的主动出击,就能让更多的人真正认识深圳这部“好人法”,让他们学会如何更好地保护自己、救助他人;就能让人们体会到“司法为民”宗旨的真实可信,愿意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利益诉求。
晶报记者 吴欣
法律不是万能的,不能期望通过法律解决一切道德问题。但至少法律可以解决‘如何降低救助的法律风险,减少救助成本’的问题。”
——广东君一律师事务所刘潇虎律师
建议在事发地立铭牌
铭记篇
“扶不扶”事件发生后,资深媒体人蒋兵联想到了美国为轮渡事故中溺亡的乘客刻铜牌纪念的事例。他迸出这么一个想法——“扶不扶”事件已在鹏城不断升温,引起全城热议,作为一个很重要的城市记忆,可在此次事件的事发地点,如在公交站台上镶上一个铜牌。
这一提议得到了市人大代表和雕塑家的响应。市人大代表杨勤(左图)认为,“扶不扶”事件本身有教育意义,也是值得沉淀的城市文化。如果能将事件“物化”,在纪念事件本身的同时,还能进行普法和道德教育。他表示,除了可在事发的公交平台上镶上铜牌纪念以外,还可考虑将关键性的视频存入博物馆,又或者新建一个以事件命名的主题公园。
深圳雕塑院雕塑家戴耘也表示赞同。在他看来,采取公共艺术的方式树立典型形象的概念,用以警醒大众是可以考虑的,也是一种很好的新尝试。社会风气有待引导,社会正能量需要弘扬,城市记忆用公共艺术予以表达,能够启发民众,给观者无形中上一堂生动的“教育课”。
晶报记者 谢银波
除了可在事发的公交平台上镶上铜牌纪念以外,还可考虑将关键性的视频存入博物馆,又或者新建一个以事件命名的主题公园。
——市人大代表杨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