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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城市来自每个市民的良心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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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4-04
“化解扶不扶之惑 传递关爱正能量”主题座谈会,各界人士探讨“扶不扶之惑”
文明城市来自每个市民的良心与责任
韩文嘉 林洲璐
“化解扶不扶之惑 传递关爱正能量”主题座谈会上,与会代表一致认为,怎样从法律、医疗等层面完善救助制度,则仍是未来需要各界推动的内容。 深圳特区报见习记者 刘羽洁 摄

■ 深圳特区报记者 韩文嘉 林洲璐

在由市文明办、深圳报业集团举办的“化解‘扶不扶之惑’,传递关爱正能量”主题座谈会中,参与大讨论的来稿及建言者、工青妇界代表、文明市民代表以及采访记者代表进行了交流与探讨。

从“扶不扶”到“帮不帮”、再到“怎么扶”、“怎么帮”,面对这一话题,与会者从道德层面、法律层面、普及急救知识等层面各抒己见,在许多人看来,对于“扶不扶”这样的问题,“扶”是必然的答案,但怎样从法律、医疗等层面完善救助制度,则仍是未来需要各界推动的内容。

道德层面:马师傅扶起了城市“爱心”,大讨论展示了市民素质

“在受到冤屈、心情最难受的时候,我也没有后悔救过老太太。”座谈会上,巴士集团见义勇为好司机马爱平回顾了事件的经过,同时也表示,自己只是做了一件应该做的小事。“扶人是小事,挽救一条生命是大事,非常感谢新闻媒体和社会大众对这件事的关注和关心,以后我会握紧手中方向盘,为市民、乘客提供优质服务,做一个合格的公交人。”

“马师傅不仅扶起了摔倒的老人,更是扶起了深圳的爱心。”罗湖外国语学校副校长郑国麟认为,和谐、友善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容,而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这是我们要代代相传的品德,不能在这一代就消失。他认为,如果有人因为救助别人而被讹诈,那是极个别的,不能代表社会主流。

“深圳报业集团开展‘扶不扶’的全民大讨论是非常及时和有必要的,当社会出现了不敢扶、不会扶的现象,大讨论有利于促进市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在全国率先一步。”市人大常委内司委委员吴立民在日常的生活中也经常做好事,他的观点是,当别人遇到困难,我们应当要扶、敢扶,凭着良心做人,凭着责任做事。“扶一把该扶的人,帮一把该帮的人,你的一辈子将感到幸福、快乐。”他还表示,深圳三次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称号,是一座乐善之城,事实上,文明城市是每位深圳市民的组合,如果市民不扶不帮不文明,城市的文明程度也会大打折扣。

在这次大讨论中,特网版主蒋汤清来信分享了发生在龙华新区水榭春天的爱心小故事。文明市民刘雨霏也讲述了自己患病时得到各方救助的故事,她认为,每个人应该多一分理解和关爱,希望借由这次探讨,将正能量弘扬出来。“行善是人的本性,行善需要环境,行善需要智慧,行善要从家庭做起。”市妇联宣教部副部长严俊勇建议,让志愿者陪伴老人出行,加强对老人的陪护,让弱者得到更好的帮助。

市人大代表黄翔则介绍了她两次救助路人的故事。“当时救人之后,我并没有想得到受助人的感谢,或者是什么表彰,但车祸现场血淋淋的场景让我事后非常恐惧,当时非常希望能够得到相关专业机构的心理帮助,但事实上却没有得到这方面的关爱。”她呼吁,在社会提倡正能量的同时,也希望对救助人能够给予更多尊重和关爱。

深圳报业集团总编辑宣柱锡介绍,今年2月,深圳新闻网曾经就“扶不扶”的问题进行了一次网上调查,当时的结果显示,大多数网民表示自己面对摔倒者,在给予帮助前会很犹豫。而在大讨论之后,近期的网上调查结果显示,表示会帮助摔倒者的网友大幅增加,成为多数。同时,有将近6成网友表示,通过参与讨论增强了他们帮助别人的底气。

技术层面:深圳急救普及率仅1.5%-2%,全民急救普及率亟待提升

深圳市急救中心副主任张洪特别为每位与会者带来了一本《日常医疗急救手册》,“每个人都要学会一点急救常识,在需要的时候,帮别人就是帮自己。”他说。在欧美发达国家,全民急救普及率超过20%,香港是30%,而深圳是1.5%-2%,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差距很大,提升普及率任重道远。

张洪还介绍,深圳有600多家社康中心,可以弥补急救资源不足的问题,但社康中心没有急救的职能,建议政府购买社康中心职能,增加配备具有急救知识的医护人员和专业设备,可以确保黄金8分钟内赶到现场实施抢救。

很多人在救助他人时害怕因方法失当而适得其反,张洪表示:“‘扶不扶’,并不一定要肢体接触,但是第一时间一定要拨打120。”他介绍,120除了派急救车之外,还可以在电话中指导市民如何自救、互救,只要得到正确、专业的指导,是不会伤及患者的。“急救的时间就是8分钟,更早施救,患者获救的希望就更大。”张洪还表示,希望能与深圳中小学合作,让急救知识走进课堂,同时加大与社区工作站联合,为社区居民讲授传授急救知识。

郑国麟则在座谈会上介绍了罗湖外国语学校的相关做法,在注重传统美德宣讲、在校园中树立见义勇为师生典型的同时,学校还请来了红十字会的救助专业团队给老师学生上课,“急救知识要从小朋友开始抓起。”他表示。

“中国好人”、“福田好公民”沈镜莹建议,要把急救知识纳入学校的必修课程,普及急救知识,从娃娃抓起。“深圳把提升急救知识普及率作为一个系统的工程,制定一个计划,在各个部门和群体的共同推动下,在几年之内把急救知识普及率提升到一定程度,甚至超过香港和美国的30%。”

法律层面:让“好人法”深入人心,让讹人者受到惩处

市人大代表杨勤表示,要解决“扶不扶”的问题,核心问题是法律,要从法律上寻求解决的办法。“这个命题放到三十年前不是个问题,但现在有的年轻人却认为这是个问题,那首先应该是社会保障体系和法律出了问题。”他建议,对诬告救助者的当事人应当启动社会问责制度,追究其责任,才能惩恶扬善,弘扬正气。而团市委组宣部部长蓝涛认为,对去年出台的《深圳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法规》应该有更多的普法教育。同时需要完善相关的制度,对于讹诈的人应该有所惩处与制裁。

深圳首个农民工全国人大代表易凤娇说,深圳有一千多万外来务工人员,这个群体总体收入不高,很多人的工资是家庭唯一的经济来源。所以,当他们面对 “扶不扶”、“帮不帮”的问题时,需要更大的勇气。如果得到不公待遇,不能还原事情真相,会影响到他们整个家庭的生活。希望政府能加强法制建设,让外来工也能放心大胆地去帮助人。此外,普法人员、专业援救人员可以到外来务工人员集中的工业区去宣传,这样工作起来更细致,面更广一些。

“工人群体在深圳占了很大的比例,今后将以‘公益讲座’的形式在工厂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急救护理知识以及普及法律,让工人自觉成为建设文明城市的先锋,用工人阶级优秀的品质和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市总工会宣教部处长黄迅超认为,除了弘扬传统道德,还需要加强法治建设,健全法治制度,为好人保驾护航,弘扬正气,同时,对敢于站出来的证人也应该奖励和表彰,倡导良好的社会风尚。

加大“好人法”宣传

与会人员建议宣传和修订“好人法”褒奖证人严惩讹人者

■ 深圳特区报记者 林洲璐 韩文嘉

“好人法”的全称是《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去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部全文仅10条、不足700字的“微条例”明确助人者不用自证清白,举证责任由被救助人担负。如果被救助人无法举证,将要承担相关费用。如果查实是诬陷的,要向救助人道歉和赔偿损失,严重的还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全国首部保护救助人权益的法规,旨在遏制救助他人反被诬告的社会不良风气,解决救助人因好心施救而可能产生的民事责任问题。

在座谈会上,不少与会代表认为,各个部门和媒体需要加大对“好人法”的宣传,同时建议,可以适当修改法律或出台具体的细则,让助人者得到奖励和表彰,让证人得到褒奖,让讹人者得到惩罚,并建立诚信档案。总之,通过一系列的法律手段,营造“不让好人吃亏”的法制环境。

“好人法”主要条款

第三条 被救助人主张其人身损害是由救助人造成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四条 被救助人主张救助人在救助过程中未尽合理限度注意义务加重其人身损害的,应当提供证据予以证明。没有证据证明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主张的,依法由被救助人承担不利后果。

第五条 救助人因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而发生费用的,有权依法向被救助人追偿。

第六条 被救助人捏造事实,诬告陷害救助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规定行为的,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