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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应向公众普及急救技能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
深圳仅1.5%市民掌握急救基本技能,专家建议
政府应向公众普及急救技能
彭蓓

【深圳商报讯】(记者 彭蓓)深圳报业集团旗下各媒体掀起如何化解“扶不扶”之惑大讨论以来,“敢扶”还得“会扶”一直是市民和网友关注的焦点。就此,多位在临床一线的高年资医生表示:政府应主导力推向公众普及急救技能的工作。因为,这也是衡量一个城市乃至国家现代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

普通人有能力为99%晕倒患者提供救助

连续几日来,记者走访多位在临床一线工作的医生,他们表示:遇到路边晕倒的患者,普通市民即使没有接受过专门的急救技能培训,也有能力为99%以上的患者提供帮助,“帮肯定比不帮对患者要好得多。”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冠心病重症监护病房主任刘强介绍,路边晕倒的患者,病因有多种,对于老年人来说,以心脑血管疾病引发为多见;对于年轻人来说,由低血糖、低血压、癫痫等引发的较多。

“上述因素引起的晕倒,占晕倒病例的99%以上,都是普通市民可以救治的。” 刘强说,“剩下的不到1%的晕倒患者是由于外伤引起的,相当少。这些外伤病人,普通人救治起来确实比较困难。”

健全法制让好人施救无顾虑

多位医生认为,在现有的社会环境下,一个普通人遇到他人晕倒,还是应该施以援手。“如果我遇到别人晕倒,肯定会去救。我相信清者自清,深圳的公共场所有那么多摄像头,要想污蔑一个施救的好人,也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北京大学深圳医院神经外科主任医师王诚说,“我很难想象,一个人倒在路边没有人去帮助,这样的社会将多么令人心寒?你今天不帮助他人,就不怕哪天你自己晕倒,也不会有人来帮你?”

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冠心病重症监护病房主任刘强医生认为,有心脑血管疾病的人,应该做好日常保健。因为这些疾病都有前兆,比如胸闷、胸痛等等。及时治疗就可以预防心梗、猝死,不会发生晕倒。同时,法律制度要健全,法律要有“保护好心人”的条款,只有这样,施救者才不会有顾虑。

在香港,法律有 “保护好心人”条款,陌生人对受伤者进行紧急医疗抢救中出现的失误,给予法律责任上的免除。香港籍医生、香港大学深圳医院急诊科主管朱嘉理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说,香港普通市民遇到路人晕倒,都会上前救助,比如打“999”报警求助、用雨伞给晕倒者遮阳等等,“还没有听说过救人反被人诬告的。”

政府应向公众普及急救技能

在采访过程中,多位医生表示,提高公众的急救基本技能,应该学习香港等城市的做法,除了在公共场合增设医疗设备,大力发展具有医疗常识的义工队伍,还得从教育抓起。

从事急救工作近30年的北京大学深圳医院急救重症医学部副主任王永剑医生提到,政府向公众普及急救基本技能很有必要。目前仅有1.5%的深圳市民掌握急救基本技能,比例太低。而在欧美发达国家,全民急救普及率可达10%~20%。他指出,全民急救普及率是指接受急救基本技术培训的人占人口总数的比例。全民急救普及率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现代化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

他山 之石

香港为何成为 最安全城市?

香港2003年荣膺“亚洲最安全城市”的称号,不仅是因为香港罪案率为亚洲最低,而且有趋于完善的急救法律法规、全社会范围的系统急救培训体系。平均每30人中就有1人受过专业急救训练,可以在意外现场第一时间开展专业救援。

香港法律规定,医护、保安、导游、运动及健身教练、空中服务员、户外教师等工种必须持急救证上岗。而且每150名雇员中至少有1人是合格的急救员,工作地点须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虽然中小学尚未有必修的急救证书课程,但急救知识已经加入到中小学部分课程中。

在香港,急救培训主要由香港医疗辅助队、香港职业安全局和非政府组织如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香港红十字会等共同承担,每年都享受政府财政的部分拨款,共同承担全港市民自救和互救培训等工作。

(深圳商报记者 秦兴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