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高急救普及率,深圳要做的事还很多 |
某种意义上,之所以会出现“扶不扶之惑”,正同急救知识普及工作被长期忽视紧密相关。平时重视、投入不够,出了事就围绕着道德打口水仗,最终问题还是没解决,如此循环往复——这样的怪圈必须被打破
有关化解“扶不扶之惑”的大讨论已有时日,人们对这一问题的认识也在逐步深入。从最初的道德困惑,到眼下的法律分析和急救知识普及,疑惑正在减少,建设正在增多。
这些天,会不会“扶”以及怎样“扶”成为人们关注的焦点。在“要扶”渐成共识之后,“怎么扶”却让不少人感觉茫然,这种自救互救能力的缺失,正折射出全民急救普及率偏低这一长期被忽视的大问题。
全民急救普及率是指接受急救基本技术培训的人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这一指标的高低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城市现代化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之一。在欧美等发达国家,全民急救普及率一般超过20%,譬如美国公众急救普及率为25%,瑞典为45%,澳大利亚则为50%……2003年荣膺“亚洲最安全城市”称号的香港,平均每30人中就有1人受过专业急救训练,可以在意外现场第一时间开展专业救援。遗憾的是,时至今日,我们的全民急救普及率仅有可怜的1%。
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深圳的情况要稍好些,广东省红十字会给深圳市红十字会下达的任务是,2014年急救培训的普及率要占户籍人口的1.5%,2016年这一数字争取达到2%,不能不说,这样的“相对较好”依然远远落后于一些发达国家和地区,与后者相比,甚至是“非常差”。这样的状况若不改变,就很难摆脱“不敢扶”的以及“扶出问题”的困境。
截至目前,深圳市红十字会已培养了两三百名急救知识授课教师,但其中很多医护人员平时上班,只有周末才能做义工。因此,能经常出来做义工的只剩下二三十人。与培训力量相对应的,则是被培训对象的不够重视,一些企业来找红会做急救培训,只是为了通过相关部门要求达到的验证指标,应付了事,真心渴求急救知识的并不多。如此这般,全民急救普及率长期在低位徘徊也就可想而知。
某种意义上,之所以会出现“扶不扶之惑”,正同急救知识普及工作被长期忽视紧密相关。平时重视、投入不够,出了事就围绕着道德打口水仗,最终问题还是没解决,如此循环往复——这样的怪圈必须被打破。
前些天,晶报社论以“培育自救互救的意识就得从娃娃抓起”为题,谈到了蛇口学校与蛇口人民医院启动自救互救进校园计划,将基础急救知识列为学生必修课程一事,指出自救互救不仅仅是一门“技术”,更是一种“意识”,将基础急救知识列为学生必修课程不仅仅是“授业”,亦是“传道”。通过开设这样的课程,可以让孩子们意识到自救互救同语数外一样是人生必修课,在其长大成人之后再碰到类似“扶不扶”的场景,便不会感到困惑和踌躇。
而在加强基础自救互救教育的同时,我们还需要结合城市自身的情况,对成人“恶补”急救知识。香港法律规定,每150名雇员中必须至少有1人是合格的急救员,工作地点须配备相应的急救设备。急救培训主要由香港医疗辅助队、香港职业安全局和非政府组织如香港圣约翰救护机构、香港红十字会等共同承担,每年都享受政府财政的部分拨款,共同承担全港市民自救和互救培训等工作。有明确的法律、制度,有专门的组织负责,有充足的经费来源,提高全民急救普及率才不至于沦为可有可无的点缀和花架子,在这些方面,深圳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