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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事实讲道理也要讲人情
来源:
发布时间:2014-04
摆事实讲道理也要讲人情
宝安一起“扶人被冤枉”事件获成功调解
叶志卫

■ 深圳特区报记者 叶志卫

在广场上跳舞的张女士被身后玩滑轮的小伙子撞倒,一旁同样玩滑轮的蔡先生把张女士扶了起来,这一热心举动却被误解,张女士认为是蔡先生将其撞倒在地,要求对方赔偿医药费。这起发生在今年1月份的争议事件,最终在司法调解员的调解下消除误会。昨日,亲历这起调解的宝安区福永街道司法调解员梁富光接受本报采访表示,类似调解要厘清事实找证据,但从老人的心理出发,讲证据讲理之外也需要讲情。

有证据调解起来也困难

家住福永街道的张女士平时喜欢锻炼身体,每天晚上都要和朋友来到广场上跳舞。今年1月9日的晚上,张女士像平时一样来到万福广场,突然被在身后溜旱冰的小伙子撞翻在地上,脚踝骨折动弹不得,此时刚好从其身边经过的蔡先生好心将她扶了起来。

可能是眼花的原因,蔡先生这一善意的举动,却让张女士认为蔡先生是肇事者,她抓住蔡先生的衣服又哭又骂,不放其离开,并声称要求蔡先生赔偿医药费。蔡先生在万般无奈之下选择报警,民警将该案件交由驻派出所调解室进行调解。有着丰富调解经验的梁富光和同事一起接下了这起棘手的纠纷。

梁富光向双方了解事情经过后,发现张女士说辞存在诸多矛盾。刚开始说是被蔡先生撞倒的,后来又改口说是蔡先生的伙伴撞倒的。“我觉得首先要找证据,先用证据说理。”梁富光表示,为了调查事情真相,梁富光和同事会同处警民警前往事发现场,向广场群众了解事发经过,调取周边的监控视频。

遗憾的是,从监控视频画面来看,当时路灯光线昏暗监控画面并不是很清楚,仅能从身形看出,撞人者不是蔡先生。根据以往的调解经验同时参考了大量类似的新闻报道,梁富光认为,“即使有证据,哪怕是比较确凿的证据,也比较难调解,特别是一些老年人,受伤以后变得比较固执、要面子,有时候还是需要讲人情。”

适当给当事人一点压力

梁富光在掌握证据后,再次组织双方进行调解。调解员把调查取证掌握的信息告知张女士,希望她再次确认是不是蔡先生将其撞倒的,但对方仍然不肯改口。

“碰到这种情况,有时候也需要给对方一点压力。”梁富光说,证据是一方面,另一方面,他提到《深圳经济特区救助人权益保护规定》,这部被称为“好人法”的规定,不但让好人不再难当,同时也会让诬告者将受到处罚。和张女士说不通,梁富光又和其家人进行多次沟通。

摆事实之外又讲道理,调解员观察到张女士的表情明显发生了变化,但其仍表示:“撞倒我的人如果不是他,就是他的朋友。撞倒我那个人找不到了,我只能找他承担我的医药费,我认为这也不算讹诈。”蔡先生则表示不认识张女士所指的那个人,虽然他们平常在一起玩滑轮,但相互之间并不认识,都是玩完滑轮之后就各自离开,甚至连姓名都不清楚。

在讲理又讲情的多次调解面前,张女士最后承认自己错怪了蔡先生,并向其表达了歉意,也还了蔡先生的清白。蔡先生表示,虽然张女士不是自己撞倒的,但看到张女士受到这样的伤害,经过几次调解之后他又重获清白,最终,他还资助张女士1000元医药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