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民网友持续热议化解“扶不扶之惑”大讨论 |
| 法制舆论多管齐下保护好心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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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特区报记者 潘若濛
扶与不扶,我们该怎么做?近日,深圳报业集团旗下各媒体纷纷开展化解“扶不扶之惑”大讨论,一封封电子邮件,一条条网络热帖,市民网友反响不断,有的呼唤社会良知,有的探讨立法保障,还有的表达了对良好社会风气和社会公德的殷殷期盼……
营造让讹人者付出高昂代价的法治环境
“当今社会,在金钱、利益的诱惑下,‘扶不扶’问题已经不是纯粹的道德问题了,因为始终有人为了金钱、利益铤而走险。”热心市民、红岭中学教师罗知和写来邮件建议,立法部门应当在这方面尽快制定相应的法律,或者由政府部门先出台行政法规,使“扶人者”受到法律的及时保护,对讹人者开出高昂的罚单,情节严重者甚至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他还建议,除了法律保障,政府还应该明确规定“扶者”(即真正做好事者)不仅不需承担物质责任,还可以得到一定的奖励,事件的相关费用先由专项基金垫付。
热心市民文国明发来邮件建议,全社会以及新闻媒体应该大力宏扬雷锋精神,在法律的指引下,实现社会监管,群众约束,全民行动。“救人无罪,诬陷必究;能及时醒悟救人,虽有过失也可将功补过,减轻处罚;逃避罪责,诬陷好人,恩将仇报,必将重罚惩戒。”文国明认为,这是政府制定“好人法”应当遵循的原则。
“温暖应该是我们这个城市的常态,祥和应该是我们这个城市永远的表情。像公交车司机马爱平这样的人多了,我们这座城市方显大气和充满阳光。”热心市民黄观生写来邮件倡议,帮助别人一定能够赢得社会的尊重和敬仰,我们也有理由相信,马爱平扶人救人的精神必将在深圳不断发扬光大,成为温暖社会的巨大力量。
大多数得到帮助的人还是心存感恩的
这两天,深圳论坛的网友也在持续热烈讨论“公交司机扶老太反被讹”事件。网友“hjun303”认为,如果马师傅的问题总是发生,做好事的人不仅没有奖励,还会影响工作、影响心情、后续还要不断投入时间和精力去解决这个事情,甚至丢失工作、影响家庭,社会上“不扶”的人也可能会越来越多。
网友“ccyuan_lin”表达了自己矛盾的心理:不扶嘛,谁家都有老人,每个人也都有老去的一天,有一天我们摔倒了,对冷漠路过的芸芸众生,会如何看待?“我觉得还是应该扶,但要在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紧急情况下也不要慌乱,拍个照录个视频。而在不明原因的情况下,最好还是拨打急救电话,请专业人士出手相助。”该网友还建议,媒体除了谴责讹人的行为,还应该多多宣传施救人可以采取哪些措施保护自己,不能让好人做了好事还要蒙冤吃亏。
“对于扶不扶这个问题,我的答案是一定扶,我曾经在理发店理发时及时帮助了一位突然晕倒的孕妇,最终使她及时入院平安产子,婴儿的父亲还给我送来了花,我很感动,没想到自己的举手之劳能带给别人平安和幸福,我始终觉得伸手相助应该是人类的本能。”网友“吃饭不洗碗”在论坛里分享了一个自己的助人故事,他相信根深不怕风摇动,树正无愁身影斜,帮助别人没有必要畏首畏尾,毕竟像马师傅遭遇的事情还是少数,大多数人得到别人的帮助还是心存感恩、内心充满正能量的,当然作为政府,也应当出台更为完善的法律法规保护好施救人的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