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可复制性包含可行性和局限性两个方面。求同存异,才是项目开展中务实的做法
○张爱咪 深圳启爱青少年音乐发展互助中心创办人
“对于文化……不能仅从能否复制的量产观念宰制产业的价值与绩效,因为文化和教育一样,主题都是‘人’,应该用‘投资’的角度来审视和评估。”台北艺术大学校长、打击乐家朱宗庆先生如是说。
最近整理以前写的文案,赫然惊觉,不论是合作方给出的模板抑或当面洽谈,都会被高频率的问及“项目是否可以复制?”,甚至你随便抛出一句坚定的“是”,就能从对方的眼神中得到洽谈成功的答案。
以前我一度认为,既然产品都是能复制的,公益项目也算是产品,当然能复制,于是信心饱和地向对方宣称可复制性的种种面向。但岁月不饶人,我终于在实践与深思中开始不断地质问自己:可复制的元素和标准是什么?是主创人员或团队成员的复制?项目内容的复制?活动形式的复制?观众或广大利益关系方的复制?硬件设备的复制?收效的复制?……我说服不了自己了。想想看,世界上有哪两样东西是一模一样的?以节目为例,若时间无法倒流,一个人的心情状态都不可能复制,那就算同个舞台同个表演团体的同个节目,不同的场次里,又有多少“相同”指数?换去帮扶对象,不同个体不同背景,特性中又有多少的共性?又有多少可以照搬复制的可能?具体举例,启爱即将开展的山村学校音乐支教的项目,随着课程的推进,教与授的双方一定会有不同的人员参与,对音乐的天份、兴趣、感知能力、基因等“人”的个体差异,在不同的教授群体间必定会有不同的效果,我们又怎么能一口咬定,说可复制性一定会百分百成立?
事实上,可复制性包含可行性和局限性两个方面。求同存异,才是项目开展中务实的做法。同,让之后的做法相较于之前的,有个参照和比对,以求完善;而更因为“异”的存在,才会让创新变为可能。于艺术而言,更是如此。艺术如音乐,并非死水,在传达教授的过程中,更是对艺术氛围感知的培养,需要更多非常规火花的接连迸发。而是否拥有耐心去了解彼此的共性与特性,再配之以量身订做的项目调整,才是关键。调配好可行性与局限性的比例,才能让收效不断趋于完善。
“当一个团体在大台北地区有了成功的经验,并不代表这个经验可以轻而易举的、全数搬移到其他地区如法炮制。因为表演团体离开驻地进行巡演,不单是租个场地而已,相关的节目制作以及呈现均须因地制宜,困难度更高。”在朱宗庆先生的表述中,我再一次找到了共鸣。
很快,启爱即将奔赴四川凉山,背着我们为山村学生特殊订制的吉他,首航为期两周的音乐支教。可复制吗?9月,见分晓。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