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报记者 李岷
对社会组织实施年度检查是登记管理机关的法定职责,社会组织按时年检,就像一个人每年都参与体检,通过检查能够及时发现自身的问题,并予以纠正。设想一下,一个志愿者积极奔赴灾区救灾,殊不知自己的身体素质都不过硬,在高强度的工作过程中,健康出现了问题,无法施救,反被救助。社会组织参与年检,除了保障自身各个环节能够健康有序地运行,检查结果的累积还是直观这一组织信用记录的最好方式。
记者从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以下简称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处获悉,2012年度社会组织年检已于4月18日启动,截止日期为6月30日,凡是2012年12月31日前经深圳市民政局登记的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和2012年6月30日前经深圳市民政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均需参加年检。
2012年度检查遵循网上填报、报送材料、出具结论和信息公开的流程。特别值得注意的是,年检报送材料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6月30日,逾期一律不予受理。同时,为了提高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化的管理水平,社会组织必须在网上年检填报系统里填报,打印空表后填写上报的也将不予受理。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填写年度检查报告书中的每一项内容,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今年民管局将对部分社会组织年检予以抽查审计,或征求相关业务指导部门的意见,对年度检查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社会组织,民管局将对年检结果进行公告,并要求依法予以公告和整改。
年检结果既是社会组织每年度运行状况的集中反映,也是各项工作参与和准入的主要参考依据。例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市级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想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资质,必须按期参加年检,且年度检查结论须为“合格”。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基本合格”的,将取消承接和购买资质。
此外,为了贯彻落实《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按步骤分类推进深圳市的社会组织评估工作,2013年市级社会组织评估工作已于3月启动。社会组织评估工作是促进社会组织规范内部管理、加强自身建设、增强服务功能、持续健康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增加社会组织的透明度、提高社会组织社会公信力、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都具有重要意义。
此外,在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以及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认定中,相关文件也明确规定,社会组织若要获得资格认定,年检的检查结论必须达到“合格”的条件,社会团体、基金会及民办非企业单位逾期未参加年检或年度检查结论为“不合格”,将被取消税惠资格。这既是对税收制度的一种保护,也是力促社会组织自查自纠的有效方法。
●网上咋填报?
4月18日起登录“深圳民政在线(http://www.szmz.sz.gov.cn)” ,点击首页最下方右侧“社会组织年检”,按照提示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进行填写。完成网上填报并点击提交后,将年度工作报告书打印成A4大小纸质文本一份,需由法定代表人及财务负责人签字,并盖社会组织及业务主管单位印章后报送年检地点。(系统故障可咨询:25889560)
●报送啥材料?
1.社会团体
(1)《2012年年度检查报告书》1份;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1份;
(3)登记证书副本原件(验原件)。
2.民办非企业单位需报送的材料:
(1)《2012年年度检查报告书》1份;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1份;
(3)已经取得许可证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提交许可证副本(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
(4)登记证书副本原件(验原件)。
3.基金会需报送的材料:
(1)《2012年年度检查报告书》1份;
(2)社会审计机构出具的2012年度审计报告原件1份;
(3)登记证书副本原件(验原件)。
●何时有结果?
年检结果将根据递交的顺序,依次在“深圳民政在线”网上公告。社会组织应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持《登记证书》(副本)到年检地点或市民中心办事大厅西厅37号窗口加盖年检印章。
□对话
通过年检才能良性循环
深圳市民间组织管理局(简称民管局)一直高度重视年检工作,不断丰富检查手段,规范检查程序,提高
完善检查标准,提高服务水平,促进了社会组织的健康发展。民管局相关处室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虽然民管局通过现场培训、网上答疑、短信通知等多种方式加强社会组织对年检工作的认识和理解,但现实状况并不理想,很多社会组织对年检制度仍不够重视,2011年度的年检合格率仅8成。2012年度的年检已于4月18日全面启动,回顾上一年度年检中出现的问题,该如何引导社会组织正确、积极地参与,确保年检顺利通过,进入发展的良性循环通道,该负责人做出了解答。
2011年度年检合格率仅8成
晶报:针对2011年度社会组织年检不理想这一情况,您能说一些具体结果吗?
民管局相关负责人(简称负责人):2011年度市级社会组织年检基本情况是,社会团体共有760家,其中参检社团629家,503家年检结果为“合格”,115家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11家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在未接受年检的131家社团中,累计1年未接受年检的社团有77家,两年有34家,3年有20家。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536家,其中参检单位459家,313家年检结果为“合格”,137家年检结果为“基本合格”,9家年检结果为“不合格”。在未接受年检的77家单位中,累计一年未接受年检的单位有57家,累计两年以上有20家。基金会方面,情况相对较好,共有19家参检,“合格”的有18家,“基本合格”的有1家。
年检直观地反映问题
晶报:那也就是说,基金会参与年检的积极性比较高,达标率也比较理想。但这其中有没有问题呢?
负责人:对。基金会无论从数量还是规模上,在上一年度都有所壮大,并呈现出收入增多,支出增大的趋势。总体而言,在缓解社会矛盾,推动社会发展等方面,基金会的作用的确不可小觑。但这并不是说,就没有问题。在公益事业支出比例、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和行政办公支出比例这两个问题上,有个别基金会始终没有重视起来,事实上,这两个数据有一项不达标就可能会影响年检结论,那些不达标也不改进的基金会就可能面临每次年检都“不合格”的结果。
此外,基金会还存在原始基金或期末净资产不达标,资产管理违背“合法、安全、有效”原则,项目公益性不足,项目管理不到位,内部治理不规范等问题。
晶报:社团年检也会出现和基金会相似的问题吗?
负责人:有一些问题是普遍存在的,例如:由于人事变动,工作交接不完整,导致逾期参加年检或没有参加年检;或是未按照年检通知要求递交材料,未按规定进行审计等等。
晶报:能说说什么情形为年检不合格,以便社会组织进行有效防范吗?
负责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组织,确定为年检不合格:
(一)违反《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的;
(二)一年中未开展业务活动的;
(三)活动资金达不到规定标准的;
(四)违反章程规定开展活动的;
(五)违反财务规定的;
(六)内部管理混乱,矛盾严重,重大决策缺乏民主程序的;
(七)财务管理混乱,收入和支出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违反规定乱收会费的;
(八)未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或分支机构、代表机构设置登记手续的;
(九)不按规定的时限接受年检的;
(十)年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
(十一)违反其他有关规定的。